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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單位預算書

總說明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局依法令規定掌理本市各區之區里行政、自治業務、選舉業務、宗教禮俗、戶政業務、兵員徵集及勤務管理等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本局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下設六科五室。其內部分層業務如下:
1、區里行政科:行政區劃、區政監督、區里組織、區里行政人員講習、考核、獎懲、督辦全民健保第五、六類投保事宜、里鄰長福利及區級災情監控等事項。
2、 地方自治科:自治行政、公民投票、協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守望相助、里建設小型工程及區里活動中心之管理、輿情整合及不屬各科一般民政等事項。
3、 宗教禮俗科:宗教、寺廟、教會(堂)之登記輔導、宗教、宗祠財團法人申請設立之輔導、祭祀公業、禮俗業務、殯葬管理等事項。
4、 戶政科:戶籍行政、國籍案件初審、戶籍登記、戶籍統計、道路命名、門牌編釘、各類證明文件核發、便民服務、戶政人員教育訓練、戶政資訊化之規劃、執行及戶政事務所業務之監督考核等事項。
5、 勤務管理科:義務役役男與其家屬權益、義務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傷殘、死亡人員慰問及善後處理、役男入營輸送作業、國民兵管理、後備軍人管理、替代役服勤及備役管理、勞軍業務、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全民國防教育(社會教育)等事項。
6、 兵員徵集科:兵籍調查、役男體檢、役男驗退或申請複驗、役男抽籤、常備兵徵集、替代役申請及徵集、免禁役申核、緩徵緩消作業、延徵作業、補充兵及提前退伍申請入出境及僑民管理、妨害兵役、兵資移轉及異動管理(含預、士官)、入營事故處理等事項。
7、 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法制、研考、財產管理、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8、 資訊室:民政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設計及業務支援、網站及電腦軟硬體設備之管理維護、資訊應用訓練與諮商、辦公室自動化之策劃推動等事項。
9、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10、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業務。
11、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二、前年度及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概況:
1、歲入部分: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決算數佔預算數%



罰款及賠償收入



100



2,018



2,018.00%



規費收入



2



2



100.00%



財產收入



15



25



166.67%



補助收入



55,542



48,127



86.65%



其他收入



5



269



5,380.00%



合   計



55,664



50,441



90.62%



2、歲出部分: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決算數佔預算數%



一般行政



127,771



105,241



82.37%



區里行政



25,408



24,321



95.72%



自治業務



8,474



7,879



92.98%



禮俗宗教



7,609



7,073



92.96%



戶政業務



26,471



25,389



95.91%



兵員徵集



37,601



36,450



96.94%



勤務管理



61,743



42,508



68.85%



一般建築及設備



56,470



21,288



37.70%



第一預備金



354



-



-



合   計



351,901



270,149



76.77%



備註:第一預備金預算數2,280 千元,已動支1,926 千元,剩餘數354

千元。

備註:第一預備金預算數2,280 千元,已動支1,926 千元,剩餘數354千元。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預 算 數



截至 5 月底實收數



實收數佔預算數%



罰款及賠償收入



300



440



146.67%



規費收入



2



1



50.00%



財產收入



20



1



5.00%



補助收入



54,165



27,636



51.02%



其他收入



6,159



22



0.36%



合   計



60,646



28,100



46.33%



2、歲出部分:單位:新臺幣千元



實付數佔預算數%



一般行政



123,931



58,613



47.29%



區里行政



27,249



4,497



16.50%



自治業務



312,828



1,576



0.50%



禮俗宗教



8,932



1,520



17.02%



戶政業務



18,201



2,386



13.11%



兵員徵集



36,401



32,084



88.14%



勤務管理



60,213



16,773



27.86%



第一預備金



1,850



-



-



一般建築及設備



104,163



405



0.39%



合   計



693,768



117,854



16.99%



備註:第一預備金預算數1,850 千元,已動支556 千元,剩餘數1,294


千元。 


三、本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提要:
(一) 本年度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1、辦理區里業務督導及考核、基層幹部及志工訓練、研習、考核、表揚、民政家族活動及里長福利互助等事項,以持續強化基層組織。
2、督導區政推動情形,傳達市政重要政策,適時辦理各類相關區里座談會,協助各區公所及里長解決業務執行之瓶頸。
3、加強里幹事服務效能,即時反映地方及社會輿情,使市政推動更貼進民眾需求。
4、健全區政管理系統功能,提升區、里建議案件之執行效率。
5、加強區公所為民服務功能,推展各區公所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等創新便民服務,協助推動在地化便民服務各項措施,以精進區公所為民服務品質。
6、維護多元化區里緊急通報系統,增強區級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及指揮調度能力;推動區里防災、擴大民眾參與,以培養民眾災害初期之防救知識與自
救能力。
7、推行守望相助工作,加強輔導里守望相助隊發揮協助治安維護功能。
8、推動「臺中市各里守望相助隊執勤亮點工作計畫」,積極促進各里守望相助隊運用人力,維護民眾住家安全。
9、輔導各區公所修繕、興建里活動中心,並落實公安維護及逐步推動里活動中心資訊網路化。
10、推展區里基礎建設業務,協助地方改善軟、硬體設施。
11、督導各區公所辦理里民大會及里基層建設座談會,並將議決案登錄區政管理系統列入追蹤管制。
12、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財務管理、舉辦宗教團體業務觀摩及座談會、宗教團體負責人聯誼參訪、表揚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績優單位、神明會及祭祀公業輔導。
13、於「全國宗教團體資訊系統」建置本市宗教團體資訊,便利民眾瞭解相關資訊,落實網路政府政策。
14、增進宗教團體管理知能,辦理宗教法令研習,並加強宣導有關低碳城市、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等政策。
15、完備本市殯葬法令,以健全殯葬設施及管理;改善公墓、火化場、納骨塔及生命禮儀管理所之環境與設備及服務,提昇殯葬服務品質。
16、推廣樹葬、植存等多元葬法,落實公墓 10 年起掘、進塔,減少墓地使用面積,使多元環保葬法能賡續推動。
17、落實殯葬服務業考核機制,並辦理禮儀講習,續辦本市殯葬設施、生前契約評鑑及殯葬禮儀服務業之評鑑。
18、為正確操作殯葬設施,並確保機具正常運作,本市生命禮儀管理所每年均辦理員工在職訓練,聘請專家講授正確操作方式,同時予以實地操作訓練。
19、為確保本市生命禮儀管理所同仁之身體健康,每年均編列預算辦理員工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
20、弘揚孔子學說及推廣中華文化、辦理六藝研習及文教活動、孔廟忠烈祠設施管理維護、舉辦各項祭典及祈福許願活動。
21、為推展合時禮儀,鼓勵市民設宴準時,推動全民守時觀念、促進祭孔禮儀文化永續傳承、未婚聯誼活動、規劃主題式聯合婚禮、成年禮示範觀摩及二二八和平紀念音樂會活動,並推廣禮儀宣導、講習、三代同堂樂遊巡禮及孝行楷模表揚等活動,以改善社會風氣。
22、辦理各項戶籍登記作業,落實戶籍行政業務管理。
23、國民身分證製發管理、人口統計分析及人口政策宣導。
24、加強戶政人員教育訓練及法令宣導,增進其專業知能暨提昇服務績效。
25、持續辦理道路名稱整併及門牌整編作業,改善門牌重複紊亂等問題,俾利市政業務順利推展。
26、辦理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案,俾利戶役政系統正常運作。
27、配合內政部戶政業務評鑑,針對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政業務考核。
28、規劃辦理成家福袋,傳達對市民的祝福與關懷。
29、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適應輔導,提供新住民單一窗口服務。
30、辦理新住民照顧輔導業務及建置臺中市新住民藝文中心、研習教室,俾利國人與新住民瞭解多元文化,帶動文化交流。
31、維護服兵役役男及其家屬權益,辦理在營軍人、軍事訓練、替代役役男及其家屬優待扶助事項、征屬各項補助費、健保醫療補助費、入營輸送作業、死亡軍人遺族、義務役傷殘人員慰問、軍民服務連線等業務。
32、依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辦理替代役服勤及各項異動業務,依替代役備役役男管理辦法,辦理服勤編管、除役、免役、禁役、回役作業。
33、辦理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並結合災防會報、戰力綜合協調會報,協助支援災害搶救。
34、依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則、召集規則及有關法令,辦理後備軍人歸鄉報到、各項異動案件、後備軍人緩召作業、後備軍人管理業務督導考核及資料清查、役政資訊業務等。
35、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社會教育部分)業務。
36、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役男徵兵處理。
37、落實 85 年次役男兵籍調查作業。
38、充分運用本市轄區內公立醫療資源辦理役男體檢、專檢、複檢作業,為役男健康把關及精確體位判定。
39、為加強便民服務措施賡續辦理外縣市役男代檢網路預約申辦作業。
40、以主動積極的精神協助服務役男作好入營前之各項認知提昇役男在部隊生活適應能力。
41、依據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執行預算,以節約政府支出,合理分配資源為目標,落實執行各項業務推動。
42、強化本局網站服務,並維持相關資訊系統正常運作,以提昇行政效率及為民服務品質。
(二)本年度預算提要及成本估計:
1、歲入部分:歲入預算數 865 千元,包括罰款及賠償收入 300 千元,規費收入 2 千元,財產收入 18 千元,補助收入430 千元,其他收入 115 千元。
2、歲出部分:歲出預算數 344,753 千元,依經資門分:
(1)經常門預算數 249,123 千元(占 72.26%),包括: 人事費109,770 千元,業務費 97,907 千元,獎補助費 39,596 千元;第一預備金 1,850 千元。其中一般行政 122,087 千元、區里行政 29,449 千元、自治業務 10,120 千元、禮俗宗教 17,952 千元、戶政業務 25,422 千元、兵員徵集 6,201 千元、勤務管理36,042 千元及第一預備金 1,850 千元。
(2)資本門部分,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 95,630 千元。
四、其他必要之分析事項:
103 年度歲出預算數為 693,768 千元,104 年度歲出預算數為 344,753 千元,增減原因說明如下:
(一)主要增加原因:
1、一般行政之一般業務增列 1,117 千元(包含公務車輛相關費用 7 千元、臨時人員酬金增列 874 千元、副局長特別費增列 234 千元等)。
2、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增列 12 千元。
3、增列推行區里重點工作、為民服務、政令宣導及發展地方特色活動
等費用 900 千元。4、增列防救災裝備費用 1,200 千元。
5、增列各區公所配合一級機關因公出國計畫辦理姊妹市及相關業務訪問考察之國外旅費 300 千元。
6、增列補助各區區公所辦理各區區運動會 1,000 千元。
7、增列臺中市 104 年里守望相助隊誓師計畫經費 100 千元。
8、增列補助本市各區推行區里業務、宣導區政特色、重大政策及建設成果等各相關業務與活動費用 1,500 千元。
9、增列臺中市各區里守望相助隊新進隊員巡邏大衣、帽子及臂章採購計畫經費 570 千元。
10、增列辦理二二八和平紀念音樂會等活動經費 200 千元。
11、增列端正社會習俗改善婚喪禮儀計畫工作宣導活動研習會及殯葬講習等相關經費 280 千元。
12、增列辦理 2015 臺灣燈會相關經費 9,000 千元。
13、增列辦理臺中市新住民服務中心(臺中市新住民藝文中心及臺中市新住民研習教室)營運計畫經費 505 千元。
14、增列戶役政資訊系統之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案 4,387 千元。
15、增列辦理戶政 e 把罩應用服務系統設計維護案 70 千元。
16、增列臺中市新式門牌及巷弄指示牌採購經費 2,150 千元。
17、增列成家福袋採購經費 1,040 千元。
18、增列辦理役男在營聯繫及本島及外島勞軍等經費 1,000 千元。
19、增列 Easy Go 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跨區申辦功能擴充及整合經費2,130 千元。
20、增列藝文中心及研習教室基本零星設備 50 千元。
21、增列補助本市各區常年里守望相助隊購置巡邏汽、機車經費 2,417千元。
22、增列補助本市各區公有建物辦理修繕工程及充實設備經費 10,000千元。
(二)主要減少原因:
1、減列人員維持費 2,926 千元。
2、員工文康活動費減列 47 千元。
3、減列辦理本市第二屆里長就職活動費用 1,200 千元。
4、減列推展本市重大建設、施政成果相關費用 10,000 千元。
5、減列臺中市霧峰區公所聯合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規劃費 1,000 千元。
6、因 104 年度辦理臺中市第 2 屆里長補選,補助臺中市選舉委員會4,000 千元,較 103 年度補助該會金額減列 293,878 千元。
7、減列辦理殯葬服務業評鑑表揚業務等相關費用 180 千元,移列生命禮儀管理所納編。
8、減列會同會計師查核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作業費 180 千元,移列生命禮儀管理所納編。
9、減列辦理違反相關宗教殯葬禮俗訴訟之律師費 100 千元。
10、減列辦理臺中市門牌 GIS 地理資訊系統維護 220 千元。
11、減列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補助之委託機關、學校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經費 210 千元。
12、減列辦理外籍配偶歸化國籍及生活適應輔導、新住民、人口政策等業務相關經費 500 千元。
13、減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各公立醫院辦理役男新制體檢費 30,200 千元。
14、減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替代役役男及研發替代役役男入營輸送、茶水、便當及相關講習費用 1,829 千元。
15、減列役男入營運輸鐵運、汽運及內政部役政署補助一般替代役、研發替代役入營輸送配合款等經費 500 千元。
16、減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在營軍人家屬各項扶慰助經費 8,969 千元。
17、減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替代役役男家屬各項扶慰助經費 13,873 千元。
18、潭子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案於 104 年度編列經費 80,000 千元,較 103 年度減列 20,000 千元(103 年度編列經費 100,000 千元)。
19、減列 103 年購置小客貨兩用車 2 輛經費 1,640 千元。
20、減列建置數位印鑑比對系統(西屯區、清水區、大肚區、和平區戶政事務所)經費 1,300 千元。
21、減列臺中市民政資訊系統維護擴充案經費 19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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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3
  • 發布日期: 2015-01-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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