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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16臺中市政府102年度全民防衛動員幹部業務講習簡報資料-1

全民防衛動員體系支援災害防救(陳志妃專委)
壹、前言
氣候極端變化、全球暖化、世界各國重大災害頻傳,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機制支援災害防救乃因應時勢需求、民眾期待
立法目的與任務之緩急調整
落實行政經濟、資源共享政策
貳、法規依據
國防法第28條
全動法第3條第1款動員任務
全動法第8條
參、組織運作體系
肆、動員能量支援內容
依災防法第27條第1項及第31條第1項規定各級政府及其成立之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應實施之各款應變措施與事項,包含救災人力、物資、交通輸具、搶救器材、設施、災民收容場所、緊急醫療救護、傳染病防治等,均涉及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平時所調查、統計、編管並建立資料庫彙整積儲之動員能量。
一、人力方面
二、物力方面(廣義)
三、動員物資能量與災防物資之比較
四、其餘支援作為
伍、國軍支援災害防救
災害防救法34條
申請國軍「支援」
主動協助時機
國軍依循總統提示
陸、結語
面對國家安全及民眾生命財產可能遭受的綜合性、複雜性和多變性的災害狀況下,必須整合國家各部門資源,增進應變處置能力,以遂行傳統和非傳統災害防救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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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25
  • 發布日期: 2013-08-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勤務管理科
  • 點閱次數: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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