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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主管決算書

一、本機關主要職掌:
本局依法令規定掌理本市各區之區里行政、自治業務、選舉業務、宗教禮俗、戶政業務、兵員徵集及勤務管理等事項。
二、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施政計畫重點及執行成果:
1. 健全並強化基層組織:辦理里鄰長研習會、里幹事研習暨座談會、績優資深里鄰長遴選暨表揚活動、志工訓練聯誼暨表揚活動等。
2. 舉辦更新「區政管理系統研習會」,加強區公所培養專人每日做好管制與查催工作,督導區政管理系統各類建議案件執行情形。
3. 便民服務貼心化:持續推動各區公所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之建置及改善,增設跨區服務功能,以達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之效。
4. 推行守望相助工作,加強輔導各區里守望相助隊發揮協助治安維護功能及落實里守望相助隊管理業務。
5. 充分利用並活化現有空間,提升各區里活動中心管理及使用。
6. 賡續推廣里活動中心E化資訊網,提高場地使用率。
7. 輔導各區公所辦理區里小型工程,以充實基層建設。
8. 輔導宗教團體依組織章程召開會議,不定期列席宗教團體各項會議。
9. 輔導及鼓勵登記有案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並適時表揚。
10.推行國民禮儀範例辦理端正禮俗講習、辦理市民聯合婚禮鼓勵婚嫁節約。
11.孔廟忠烈祠管理及祭典,發揚儒家精神及推廣孔廟觀光資源。
12.改善公墓、火化場及生命禮儀管理處之環境與設備及服務,並落實殯葬服務業考核機制。
13.積極制定相關殯葬法令,以供遵循。
14.持續開辦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班,並提供新住民單一窗口服務,協助其能於臺灣穩定生活與長期發展。
15.建置跨區印鑑登記、變更及廢止,同性伴侶關係註記,社會局單親爸爸通報機制等功能,以擴大戶政e把罩應用服務系統服務效益,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16.依本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與本市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實施計畫,辦理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作業。
17.辦理未婚民眾聯誼活動,並就設籍本市市民於辦妥結婚登記時,發放成家福袋,且提供成家福利服務或補助資訊。
18.役男兵籍調查、役男體檢、專檢、複檢、驗退複檢排檢、役男抽籤、入營徵集、入出境管理、妨害兵役作業以及受理專長、家因及宗教替代役申請及徵集。
19.役男緩徵、延徵、延修審核處理、免役、禁役審核發證。
20.落實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關懷貧困徵屬。
21.關心在營服役役男,辦理部隊訪視慰問。
22.加強替代役服勤管理並鼓勵替代役役男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23.105年度役政業務督訪,本府經評定為「優等」並獲「役政創新服務獎」。
24.105年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本府動員準備業務獲評為「優等」。
三、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1.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數838,000元,決算數1,231,334元,執行率146.94%。主要係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因第一花園公墓森洋公司勞務服務時數不足,依契約條款向廠商收取之違約金繳庫,屬非預期性之收入。
2.規費收入:預算數424,029,000元,決算數553,333,173元,執行率130.49%。
主要係都會區喪家對臺中市生命禮儀管處提供之各館禮廳及靈堂等設施較優質,入館亡者人數增加,致規費超收,已於編列106年度預算時調整。
3.財產收入:預算數1,157,000元,決算數1,839,138元,執行率158.96%。主要係:
(1) 民政局超收431,468元,主要係大甲城隍廟向本市租用大甲區岷山段401-7、401-15、401-16、463-9、463-10等共5筆地號市有土地(使用分區屬宗教專用區),前開土地刻正辦理專案讓售程序中,而租金收入業於106年度納入歲入預算。。
(2) 其他主要係各戶政事務所處理已報廢財產收入,屬非預期性之收入,於未來編列預算時,酌予提高預算數。
4.補助收入:預算數58,583,000元,決算數49,409,339元,執行率84.34%。
5.其他收入:預算數3,929,000元,決算數5,496,133元,執行率139.89%。主要係本市第2屆議員林榮進、楊永昌及林汝洲等3人、和平區第1屆區民代表林鶴年及第2屆神岡區庄後里里長林枝泉、新社區東興里里長何金枝等人,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爰依法繳回競選費用補貼款合計128萬6,550元整,前揭收入屬非預期性之雜項收入。。
(二)歲出部分:
1.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預算數362,109,000元,實支數316,709,950元,執行87.46%。
2.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預算數14,654,000元,實支數13,942,835元,執行率95.15%。
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預算數357,629,000元,實支數330,785,732元,執行率92.49%。
4.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0,746,000元,實支數10,350,714元,執行率96.32%。
5.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4,906,000元,實支數24,280,990元,執行率97.49%。
6.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35,141,000元,實支數34,419,150元,執行率97.95%。
7.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7,658,000元,實支數26,143,317元,執行率94.52%。
8.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2,447,000元,實支數40,136,846元,執行率94.56%。
9.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3,076,000元,實支數40,502,053元,執行率94.02%。
10.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35,727,000元,實支數32,441,343元,執行率90.80%。
11.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52,344,000元,實支數47,646,860元,執行率91.03%。
12.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6,256,000元,實支數43,948,403元,執行率95.01%。
13.臺中市后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3,922,000元,實支數13,717,935元,執行率98.53%。
14.臺中市神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5,866,000元,實支數15,470,692元,執行率97.51%。
15.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4,339,000元,實支數23,097,181元,執行率94.90%。
16.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8,541,000元,實支數26,757,439元,執行率93.75%。
17.臺中市東勢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5,557,000元,實支數15,302,955元,執行率98.37%。
18.臺中市石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5,869,000元,實支數5,691,980元,執行率96.98%。
19.臺中市新社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8,485,000元,實支數8,415,458元,執行率99.18%。
20.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50,939,000元,實支數47,655,004元,執行率93.55%。
21.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7,226,000元,實支數16,919,545元,執行率98.22%。
22.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5,376,000元,實支數43,061,962元,執行率94.90%。
23.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8,901,000元,實支數16,046,577元,執行率84.90%。
24.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2,567,000元,實支數21,708,514元,執行率96.20%。
25.臺中市梧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5,461,000元,實支數14,727,636元,執行率95.26%。
26.臺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9,255,000元,實支數17,307,565元,執行率89.89%。
27.臺中市沙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9,600,000元,實支數18,930,049元,執行率96.58%。
28.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8,335,000元,實支數8,128,332元,執行率97.52%。
29.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6,957,000元,實支數6,935,940元,執行率99.70%。
30.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7,465,000元,實支數16,553,365元,執行率94.78%。
31.臺中市大肚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3,985,000元,實支數12,988,093元,執行率92.87%。
32.臺中市和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7,134,000元,實支數6,935,913元,執行率97.22%。
33.統籌科目:公務人員退休給付奉撥實付107,866,837元、公務人員撫卹給付奉撥實付1,209,662元、公務人員各項補助奉撥實付11,139,231元。
四、財務實況:
(一)預付費用-暫付款50,000元,係為訴請中國青年救國團臺中市團務指導委員會返還占用本市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市有土地訴訟案第一審委任律師費,俟第一審判決後,檢附判決書辦理核銷。
(二)保管款55,232,356元,係保固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約僱人員儲金 (公提)、約僱人員儲金(自提)。代收款4,706,865元,係公保、勞、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等餘額。代辦經費31,498,078元,係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為105年豐原區第六公墓代遷葬作業費、豐原區第六公墓遷葬補償費、水利局沙鹿山腳排水工程代遷費、代辦13公墓中元普渡作業費及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工程查估經費,尚須付款執行中。
(三)民政局主管歲入保留數共為63,760,289元,101年度432,420元, 102年度290,068元,103年度167,000元,104年度62,870,801元,按年度說明發生原因:
1. 生命禮儀管理處:101年度歲入保留數432,420元,盧東海遺屬滯欠規費;改善措施,移由法務部宜蘭執行分署,藉由公權力強制執行催繳。
2. 生命禮儀管理處102年度歲入保留數290,068元,係102年度開立之殯葬裁處案件(受處分人:財團法人私立台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目前行政訴訟繫屬中,且已移送行政執行,擬積極催收中。
3. 生命禮儀管理處103年度歲入保留數167,000元,係 103年度裁罰案,計167,000元尚待催繳,擬積極催收。
4. 生命禮儀管理處104年度歲入保留數62,870,801元,係104年度開立之裁處案件(受處分人:財團法人私立台中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計62,870,801元尚待催繳,擬積極催收。
(四)民政局主管歲出保留數共計291,188,714元,101年度535,000元,102年度7,579,410元,103年度3,235,000元,104年度101,417,320元,105年度178,421,984元,按年度說明發生原因:
1. 生命禮儀管理處:101年度歲出保留數535,000元,係清水區銀聯段李仔山遷葬補償費,未領取之家屬,可於法定10年內(民國102年至111年)領取,故申請保留續辦。
2. 民政局102及104年度歲出保留數分別為7,579,410元及51,098,492元,係:
(1) 潭子行政園區-潭子聯合辦公大樓102年度保留金額13,783,777元, 104年度保留金額80,000,000元,已完成核銷28,951,508元,保留金額51,048,492元但因工程採購歷經103年10月13日、11月6日及12月2日三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及高於底價等因素而流廢標,致影響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後續執行進度與經費動支,故續辦契約保留。
(2) 104年度訴請中國青年救國團臺中市團務指導委員會返還占用本市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市有土地訴訟案第一審委任律師費,俟第一審判決後,檢附判決書辦理核銷,爰辦理權責保留50,000元。
3. 生命禮儀管理處:103年度歲出保留數3,235,000元,係大里區第三公墓遷葬補償費,未領取之家屬,可於法定10年內(民國103年至112年)領取,故申請保留續辦。。
4. 生命禮儀管理處:104年度歲出保留數50,318,828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計有東勢區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等4案50,318,828元,多係標價過低流標、工程規劃設計中、複驗程序尚未完成,始可續行辦理;至尚未領取遷葬補償費,可於法定10年內繼續受理申請發放。
5. 民政局105年度歲出保留數45,220,290元,係:
(1) 105年區里活動外套採購案5,220,290元尚未完成,本案係經臺中市議會第2屆第4次定期會第6次會議附帶決議通過,嗣後本局即積極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招標作業,然因受限法定招標期限(達到台星經濟夥伴協定門檻金額,須符合等標期30日之規定)等不可抗拒因素,至106年1月6日決標,預計於106年4月30日前完成履約。
(2) 潭子行政園區-潭子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案,前歷經103年10月13日、11月6日及12月2日三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及高於底價等因素而流廢標,致影響工程原定執行進度與經費動支,爰辦理契約保留40,000,000元。
6. 生命禮儀管理處:105年度歲出保留數133,201,694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計有東勢區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等8案133,201,694元,,多係標價過低流標、工程規劃設計中、俟議會專案調查核准動支、複驗程序尚未完成,始可續行辦理;至尚未領取遷葬補償費,可於法定10年內繼續受理申請發放。
五、其他要點:
(一)各項工作計畫奉准變更之經過情形:
1. 民政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340,747,000元,奉准辦理追加預算 2,000,000元,追減預算968,000元,奉准動支預備金預算20,330,000元,預算變更為362,109,000元。
2. 后里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3,464,000元,奉准動支各類員工待遇準備458,000元,預算變更為13,922,000元。
3. 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6,917,000元,奉准動支各類員工待遇準備40,000元,預算變更為6,957,000元。
4. 和平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6,973,000元,奉准動支各類員工待遇準備161,000元,預算變更為7,134,000元。
5. 餘單位皆依原編列預算數執行。
(二)有關重要統計分析:
全年度民政局主管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406,452,000元,追加預算2,000,000元,追減預算968,000元,各類員工待遇準備659,000元,預備金預算20,330,000元,總計1,428,473,000元,經常門實付1,107,848,049元,資本門實付 209,812,279元,經資門合計1,317,660,328元,統籌科目另奉撥實付120,215,730元,綜上,105年民政局主管經資門決算數1,437,876,058元,賸餘數110,812,672元。
(三)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揭露: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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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7-08-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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