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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單位預算書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局依法令規定掌理本市各區之區里行政、自治業務、選舉業務、宗教禮俗、戶政業務、兵員徵集及勤務管理等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本局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下設六科五室。其內部分層業務如下:
1、區里行政科:行政區劃、區政監督、區里組織、區里行政人員講習、考核、獎懲、督辦全民健保第五、六類投保事宜、里鄰長福利及區級災情監控等事項。
2、地方自治科:自治行政、公民投票、協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守望相助、里建設小型工程及區里活動中心之管理、輿情整合及不屬各科一般民政等事項。
3、宗教禮俗科:宗教、寺廟、教會(堂)之登記輔導、宗教、宗祠財團法人申請設立之輔導、祭祀公業、禮俗業務、殯葬管理等事項。
4、戶政科:戶籍行政、國籍案件初審、戶籍登記、戶籍統計、道路命名、門牌編釘、各類證明文件核發、便民服務、戶政人員教育訓練、戶政資訊化之規劃、執行及戶政事務所業務之監督考核等事項。
5、勤務管理科:義務役役男與其家屬權益、義務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傷殘、死亡人員慰問及善後處理、役男入營輸送作業、國民兵管理、後備軍人管理、替代役服勤及備役管理、勞軍業務、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全民國防教育(社會教育)等事項。
6、兵員徵集科:兵籍調查、役男體檢、役男驗退或申請複驗、役男抽籤、常備兵徵集、替代役申請及徵集、免禁役申核、緩徵緩消作業、延徵作業、補充兵及提前退伍申請入出境及僑民管理、妨害兵役、兵資移轉及異動管理(含預、士官)、入營事故處理等事項。
7、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法制、研考、財產管理、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8、資訊室:民政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設計及業務支援、網站及電腦軟硬體設備之管理維護、資訊應用訓練與諮商、辦公室自動化之策劃推動等事項。
9、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10、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業務。
11、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二、前年度及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一﹚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概況:
1、 歲入部分:預算數60,048 千元,決算數52,914 千元,執行率88.12%。
2、 歲出部分:預算數702,772 千元,決算數616,747 千元,執行率87.76%。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概況:
1、 歲入部分:預算數865 千元,截至6 月底實收數30,924 千元,執行率
3,575.03%。
2、 歲出部分:預算數344,753 千元,截至6 月底實付數111,442 千元,
執行率32.33%。
三、本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提要:
(一) 本年度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1、 強化各類建議案執行效能,改版更新「區政管理系統」,並研議建置行動版本,充分發揮系統功能。
2、 健全並強化基層組織,傳達市政重要政策,辦理區里業務督導及考核、座談會、里鄰長及里幹事研習會、里鄰長公開表揚、民政志工訓練、表揚暨聯誼活動、區里相關業務推廣活動及里長福利互助等事項。
3、 整體規劃本市行政區劃,積極推動區里行政區域調整及里鄰編組調整。
4、 推動區公所跨區便民服務,強化各區公所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功能,協助推動在地化便民服務各項措施,以精進區公所為民服務品質。
5、 落實多元化區里緊急通報系統,強化區級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及指揮調度能力;推動區里防災、擴大民眾參與,以培養民眾災害初期之防救知識與自救能力。
6、 精進里守望相助隊管理及輔導制度,協助其推動治安維護工作。
7、 輔導各區公所善盡里活動中心維護管理責任,強化公有建物公安維護,並逐步推動里活動中心資訊網路化;如各區有興建或修繕需求,督請區公所審慎評估並提送相關計畫。
8、 加強區里基礎建設,滿足地方小型工程需求。
9、 督導各區公所辦理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並追蹤列管議決案件之辦理情形。
10、 宣導「低碳寺廟」理念,鼓勵宗教團體「不燒金紙、以米代金、不放鞭炮,推動環境保護、以守護清靜美好家園」。
11、 辦理宗教團體負責人座談會,除宣導政府政策外,藉以瞭解宗教團體推展業務之困難與需求,並於現行法令規章下協助尋求解決良方。
12、 鼓勵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與社會教化事業,以積極回饋社會;針對興辦公益慈善與社會教化事業有功之宗教團體除由本局表揚外,並推薦績優團體提報內政部接受表揚。
13、 每年辦理宗教團體法令講習會,讓各宗教團體能充分瞭解相關法令,以增進管理知能,從而順利推展團體業務。
14、 為達到電子化政府施政目標,配合內政部建置「全國宗教團體資訊系統」,包含宗教團體相關資訊、特色,並隨時更新資料內容,方便民眾掌握最新訊息。
15、 規劃辦理主題式聯合婚禮、成年禮示範觀摩、三代同堂及孝行楷模表揚等活動,以改善社會風氣推展合時禮儀。
16、 配合內政部宣導「綠色殯葬」理念,引導民眾改善殯葬觀念與行為,積極推動各項創新的綠色殯葬服務,包括辦理聯合奠祭、於本市各殯儀館全面使用電子輓聯,以及樹葬、拋灑植存等多元環保葬法。
17、 配合國家重大紀念日辦理孔廟及忠烈祠相關祭典,舉辦六藝研習班,推展並傳承儒學文化。
18、 改善生命禮儀管理所及各殯葬設施之環境與設備,同時提升服務品質。
19、 落實殯葬服務業考核機制,辦理殯葬禮儀服務業、生前契約及私立殯葬設施考核與評鑑。
20、 辦理各項戶籍登記作業,落實戶籍行政業務管理,提升便民服務。
21、 配合內政部戶政業務評鑑,督導各區戶政事務所落實辦理各項戶籍行政、國籍行政、戶籍人口統計、戶政資訊作業、內部管理及便民服務等業務。
22、 製發管理國民身分證,辦理人口統計分析作業,落實人口政策宣導。
23、 辦理本市戶政人員戶政法令及相關業務知能服務講習,增進其專業知能及提升服務績效,建立戶政優良形象。
24、 逐步辦理道路名稱整併及門牌整編作業,俾利民眾辨識路名及門牌號碼,提升用路人便利性。
25、 維護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軟硬體設備,俾利戶役政資訊系統運作正常,強化戶籍管理。
26、 採購成家福袋,傳遞對市民的祝福與關懷。
27、 辦理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業務,提供新住民單一窗口服務,設置新住民服務專線,建置臺中市新住民藝文中心及研習教室,提供國人與新住民多元管道,瞭解多元文化,促進文化交流。
28、 落實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及各項補助,對於役男家屬不能維持生活經核列為生活扶助對象者,辦理各項生活扶助。
29、 照顧及慰問義務役傷殘退伍(役)人員、亡故官兵遺族,發給安養津貼、各項慰問金及協助善後處理。
30、 辦理三節各項勞軍活動、赴轄內各國軍部隊及軍事單位慰問、致贈各單位勞軍款(加菜金),並與本市轄內各軍事單位、部隊及軍人服務站建立協調聯繫管道。
31、 依新兵訓練中心訓練期程,至各訓練中心探視本市籍現服役役男,關心並瞭解渠等在部隊訓練及生活適應情形。
32、 依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加強替代役服勤管理並鼓勵替代役役男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33、 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有關規定,律定本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綜合執行計畫,並定期召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會報、災害防救會報及戰力綜合協調會報聯合運作會議。
34、 依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則、召集規則等相關法令,辦理後備軍人歸鄉報到、緩召作業、管理業務督導考核、資料清查及各項異動案件。
35、 依替代役備役役男管理辦法,辦理服勤編管、除役、退(停)役、免役、禁役及其他備役管理作業。
36、 落實全民國防教育(社會教育部分)宣導,結合本市各機關、民間團體辦理各項「全民國防教育宣導活動」。
37、 充分落實86 年次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作業。
38、 運用本市轄區內公立醫療資源辦理役男體檢、專(複)檢作業,為役男健康把關及精確辦理體位判等,並賡續辦理外縣市役男代檢網路預約申辦作業。
39、 以主動、積極、創新、服務的精神辦理役男入營前之各項徵處業務及申請案件,並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役男徵兵處理。
40、 善用多元化宣導方式,宣導徵集業務資訊,俾維護役男權益。
41、 遵循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辦理採購及執行預算,以合理分配資源,創造政府支出最大效益,積極推動各項業務,貼近民意需求。
42、 規劃建置民政相關資訊系統,強化網站內容及辦理資訊安全相關工作,以資訊科技工具提昇行政效率。
(二)本年度預算提要及成本估計:
1、歲入部分:歲入預算數58,855 千元,其中罰款及賠償收入300 千元,規費收入1 千元,財產收入14 千元,補助收入58,425 千元,其他收入115 千元。
2、歲出部分:歲出預算數340,747 千元,依經資門分:
(1)經常門預算數284,647 千元(占83.54%),包括:人事費109,770 千元,業務費86,982 千元,獎補助費86,045 千元;第一預備金1,850千元。其中一般行政123,957 千元、區里行政21,425 千元、自治業務9,016 千元、禮俗宗教7,639 千元、戶政業務22,354 千元、兵員徵集39,901 千元、勤務管理58,505 千元及第一預備金1,850千元。
(2)資本門部分,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56,100 千元。
四、其他必要之分析事項:
104 年度歲出預算數為344,753 千元,105 年度歲出預算數為340,747 千元,增減原因說明如下:
(一)主要增加原因:
1、 一般行政之一般業務增列1,258 千元(包含行動市府相關費用488 千元、臨時人員酬金增列770 千元等)。
2、 增列資訊安全(ISMS)新版輔導驗證暨機房環境改善經費1,100 千元。
3、 增列辦理節電教育及宣導等相關活動費用8,000 千元。
4、 增列臺中市各區里守望相助隊新進隊員巡邏大衣、帽子及臂章採購計畫經費380 千元。
5、 增列宗教輔導管理暨宗教活動場所查詢與舉報系統建置費用2,100 千元。
6、 增列元旦雙十國慶日升旗典禮經費500 千元。
7、 增列殯葬相關業務出國考察計畫經費253 千元。
8、 增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各公立醫院辦理役男新制體檢費34,190 千元。
9、 增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一般及研發替代役役男入營輸送相關費用2,696 千元。
10、 增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在營軍人及一替代役役男家屬生活扶慰助經費21,159 千元。
11、 增列補助後備軍人全民國防運動會活動等經費500 千元。
12、 增列建置英譯謄本系統、戶政法令彙編、歸化測試題庫及行動版網站經費750 千元。
13、 增列開發里長、鄰長及里幹事專屬行動裝置(APP)查報系統900 千元。
14、 增列行動市府零星設備費用50 千元。
15、 增列補助和平第五公墓納骨塔櫃位增設及相關設施整修補強計畫經費10,000 千元。
(二)主要減少原因:
1、 減列公務車輛相關費用62 千元。
2、 減列委託區公所辦理民政業務聯繫會報、辦理區里座談、民政業務宣導及相關活動費用1,640 千元。
3、 減列民政業務聯繫座談、表揚地方公益人士獎牌等經費6,000 千元。
4、 減列推行區里重點工作、為民服務、政令宣導及發展地方特色活動等費用900 千元。
5、 減列防救災裝備費用1,200 千元。
6、 減列各區公所配合一級機關因公出國計畫辦理姊妹市及相關業務訪問考察經費300 千元。
7、 減列補助各區區公所辦理區運動會經費6,000 千元。
8、 減列補助本市各區推行區里業務、宣導區政特色、重大政策及建設成果等各相關業務與活動費用1,500 千元。
9、 減列辦理聯合婚禮活動、孝行楷模表揚活動等費用1,290 千元。
10、 減列辦理2015 臺灣燈會相關經費9,000 千元。
11、 減列委託機關、學校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經費50 千元。
12、 減列新式門牌採購經費4,650 千元。
13、 減列辦理戶政日系列活動經費250 千元。
14、 減列辦理「揪團結婚、幸福臺中」鼓勵結婚設籍作業計畫經費250 千
元。
15、 減列補助各區後備軍人輔導中心、協會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900 千元。
16、 潭子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案於105 年度編列經費40,000 千元,較104年度減列40,000 千元(104 年度編列經費80,000 千元)。
17、 減列Easy Go 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跨區申辦功能擴充及整合經費2,130 千元。
18、 減列藝文中心及研習教室基本零星設備50 千元。
19、 減列補助本市各區常年里守望相助隊新購或汰換巡邏汽、機車經費1,500 千元。
20、 減列補助本市各區公有建物辦理修繕工程及充實設備經費10,000 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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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2-20
  • 發布日期: 2016-02-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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