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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主管預算書

總說明


一、現行法定職掌:
(一)機關主要職掌:本局依法令規定掌理本市各區之區里行政、自治業務、選舉業務、宗教禮俗、戶政業務、兵員徵集及勤務管理等項。並設附屬機關計: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生命禮儀管理所及各區戶政事務所等31 機關,分別掌理孔廟管理、殯葬業務及戶政業務等事項。
(二)內部分層業務:本局置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下設六科五室,並設附屬機關計: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生命禮儀管理所及各區戶政事務所等 31 機關,本局主管預算員額計職員 712 人、工友 30 人、技工 11 人、駕駛 1 人、聘用 3 人、約僱 10 人,共計 767 人。其內部分層業務如下:
1、 區里行政科:行政區劃、區政監督、區里組織、區里行政人員講習、考核、獎懲、督辦全民健保第五、六類投保事宜、里鄰長福利及區級災情監控等事項。
2、 地方自治科:自治行政、公民投票、協辦公職人員選舉罷免、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守望相助、里建設小型工程及區里活動中心之管理、輿情整合及不屬各科一般民政等事項。
3、 宗教禮俗科:宗教、寺廟、教會(堂)之登記輔導、宗教、宗祠財團法人申請設立之輔導、祭祀公業、禮俗業務、殯葬管理等事項。
4、 戶政科:戶籍行政、國籍案件初審、戶籍登記、戶籍統計、道路命名、門牌編釘、各類證明文件核發、便民服務、戶政人員教育訓練、戶政資訊化之規劃、執行及戶政事務所業務之監督考核等事項。
5、 勤務管理科:義務役役男與其家屬權益、義務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傷殘、死亡人員慰問及善後處理、役男入營輸送作業、國民兵管理、後備軍人管理、替代役服勤及備役管理、勞軍業務、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全民國防教育(社會教育)等事項。
6、 兵員徵集科:兵籍調查、役男體檢、役男驗退或申請複驗、役男抽籤、常備兵徵集、替代役申請及徵集、免禁役申核、緩徵緩消作業、延徵作業、補充兵及提前退伍申請入出境及僑民管理、妨害兵役、兵資移轉及異動管理(含預、士官)、入營事故處理等事項。
7、 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法制、研考、財產管理、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8、 資訊室:民政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設計及業務支援、網站及電腦軟硬體設備之管理維護、資訊應用訓練與諮商、辦公室自動化之策劃推動等事項。
9、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10、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業務。
11、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12、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依法辦理孔廟及忠烈祠一般行政管理、公共設施及場地租借、各項祭典及藝文活動等事項。
13、生命禮儀管理所:依法辦理殯儀館及火化場、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規劃、設置、督導、管理,殯葬禮儀服務業申請、審核、管理等。
14、各區戶政事務所:依法辦理本區戶籍業務、受理民眾戶籍登記案件及提供人口統計資料等


二、前年度及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一﹚前年度計畫實施成果及決算辦理概況: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預 算 數



決 算 數



決算數佔預算數%



罰款及賠償收入



916



2,597



283.52%



規費收入



155,985



211,608



135.66%



財產收入



836



962



115.07%



補助收入



63,406



56,760



89.52%



其他收入



440



1,220



277.27%



合   計



221,583



273,147



123.27%




2、歲出部分: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主管歲出預算為 1,251,146 千元,決算數為1,104,238 千元,佔全年預算數 88.26%。


(二)上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情形:
1、歲入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預 算 數



截至 5 月底實收數



實收數佔預算數%



罰款及賠償收入



917



713



77.75%



規費收入



178,312



88,678



49.73%



財產收入



873



315



36.08%



補助收入



55,291



28,312



51.21%



其他收入



21,866



677



3.10%



合   計



257,259



118,695



46.14%



2、歲出部分: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主管歲出預算為1,588,389 千元,截至五月底止 實付數為524,180 千元,占全年預算數33.00%。


三、本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提要:
(一) 本年度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1、 辦理區里業務督導及考核、基層幹部及志工訓練、研習、考核、表 揚、民政家族活動及里長福利互助等事項,以持續強化基層組織。
2、 督導區政推動情形,傳達市政重要政策,適時辦理各類相關區里座 談會,協助各區公所及里長解決業務執行之瓶頸。
3、 加強里幹事服務效能,即時反映地方及社會輿情,使市政推動更貼 進民眾需求。
4、 健全區政管理系統功能,提升區、里建議案件之執行效率。
5、 加強區公所為民服務功能,推展各區公所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等 創新便民服務,協助推動在地化便民服務各項措施,以精進區公所 為民服務品質。
6、 維護多元化區里緊急通報系統,增強區級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及指揮 調度能力;推動區里防災、擴大民眾參與,以培養民眾災害初期之 防救知識與自救能力。
7、 推行守望相助工作,加強輔導里守望相助隊發揮協助治安維護功能。
8、 推動「臺中市各里守望相助隊執勤亮點工作計畫」,積極促進各里守 望相助隊運用人力,維護民眾住家安全。
9、 輔導各區公所修繕、興建各里活動中心,並落實公安維護及逐步推 動里活動中心資訊網路化。
10、 推展區里基礎建設業務,協助地方改善軟、硬體設施。
11、 督導各區公所辦理里民大會及里基層建設座談會,並將議決案登錄 區政管理系統列入追蹤管制。
12、 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財務管理、舉辦宗教團體業務觀摩及座談 會、宗教團體負責人聯誼參訪、表揚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績優單 位、神明會及祭祀公業輔導。
13、 於「全國宗教團體資訊系統」建置本市宗教團體資訊,便利民眾瞭 解相關資訊,落實網路政府政策。
14、 增進宗教團體管理知能,辦理宗教法令研習,並加強宣導有關低碳 城市、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等政策。
15、 完備本市殯葬法令,以健全殯葬設施及管理;改善公墓、火化場、 納骨塔及生命禮儀管理所之環境與設備及服務,提昇殯葬服務品質。
16、 推廣樹葬、植存等多元葬法,落實公墓10 年起掘、進塔,減少墓地 使用面積,使多元環保葬法能賡續推動。
17、 落實殯葬服務業考核機制,並辦理禮儀講習,續辦本市殯葬設施、 生前契約評鑑及殯葬禮儀服務業之評鑑。
18、 為正確操作殯葬設施,並確保機具正常運作,本市生命禮儀管理所 每年均辦理員工在職訓練,聘請專家講授正確操作方式,同時予以實 地操作訓練。
19、 為確保本市生命禮儀管理所同仁之身體健康,每年均編列預算辦理 員工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
20、 弘揚孔子學說及推廣中華文化、辦理六藝研習及文教活動、孔廟忠 烈祠設施管理維護、舉辦各項祭典及祈福許願活動。
21、 為推展合時禮儀,鼓勵市民設宴準時,推動全民守時觀念、促進祭孔禮儀文化永續傳承、未婚聯誼活動、規劃主題式聯合婚禮、成年禮 示範觀摩及二二八和平紀念音樂會活動,並推廣禮儀宣導、講習、三 代同堂樂遊巡禮及孝行楷模表揚等活動,以改善社會風氣。
22、 辦理各項戶籍登記作業,落實戶籍行政業務管理。
23、 國民身分證製發管理、人口統計分析及人口政策宣導。
24、 加強戶政人員教育訓練及法令宣導,增進其專業知能暨提昇服務績 效。
25、 持續辦理道路名稱整併及門牌整編作業,改善門牌重複紊亂等問 題,俾利市政業務順利推展。
26、 辦理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案,俾利戶役政系統正常 運作。
27、 配合內政部戶政業務評鑑,針對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政業務考核。
28、 規劃辦理成家福袋,傳達對市民的祝福與關懐。
29、 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適應輔導,提供新住民單一窗口服務。
30、 辦理新住民照顧輔導業務及建置臺中市新住民藝文中心、研習教 室,俾利國人與新住民瞭解多元文化,帶動文化交流。
31、 維護服兵役役男及其家屬權益,辦理在營軍人、軍事訓練、替代役 役男及其家屬優待扶助事項、征屬各項補助費、健保醫療補助費、入 營輸送作業、死亡軍人遺族、義務役傷殘人員慰問、軍民服務連線等 業務。
32、 依替代役役籍管理辦法,辦理替代役服勤及各項異動業務,依替代 役備役役男管理辦法,辦理服勤編管、除役、免役、禁役、回役作業。
33、 辦理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並結合災防會報、戰力綜合協調會報,協助支援災害搶救。
34、 依據後備軍人管理規則、召集規則及有關法令,辦理後備軍人歸鄉 報到、各項異動案件、後備軍人緩召作業、後備軍人管理業務督導考 核及資料清查、役政資訊業務等。
35、 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全民國防教育(社會教育部分) 業務。
36、 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役男徵兵處理。
37、 落實85 年次役男兵籍調查作業。
38、 充分運用本市轄區內公立醫療資源辦理役男體檢、專檢、複檢作業, 為役男健康把關及精確體位判定。
39、 為加強便民服務措施賡續辦理外縣市役男代檢網路預約申辦作業。
40、 以主動積極的精神協助服務役男作好入營前之各項認知提昇役男在 部隊生活適應能力。
41、 依據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執行預算,以節約政府支出,合理分配資源 為目標,落實執行各項業務推動。
42、 強化本局網站服務,並維持相關資訊系統正常運作,以提昇行政效 率及為民服務品質。

(二) 本年度預算提要及成本估計:

1、 歲入部分:歲入預算本局主管共編列209,568 千元,包括罰款及賠償 收入866 千元,規費收入205,632 千元,財產收入1,140 千元,補助收入430 千元,其他收入1,500 千元。
2、 歲出部分:歲出預算本局主管共編列1,359,678 千元。 依機關別分列:
(1) 「民政局」預算共344,753 千元。
(2) 「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預算共15,612 千元。
(3) 「生命禮儀管理所」預算共302,195 千元。
(4) 「中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0,776 千元。
(5) 「東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24,590 千元。
(6) 「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35,169 千元。
(7) 「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29,071 千元。
(8) 「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41,884 千元。
(9) 「西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43,323 千元。
(10)「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36,510 千元。
(11)「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53,379 千元。
(12)「豐原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46,638 千元。
(13)「后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3,104 千元。
(14)「神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5,731 千元。
(15)「大雅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23,211 千元。
(16)「潭子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28,514 千元。
(17)「東勢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5,436 千元。
(18)「石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6,289 千元。
(19)「新社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8,495 千元。
(20)「大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50,053 千元。
(21)「霧峰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6,596 千元。
(22)「太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45,680 千元。
(23)「烏日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9,062 千元。
(24)「清水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23,672 千元。
(25)「梧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5,053 千元。
(26)「大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9,393 千元。
(27)「沙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20,693 千元。
(28)「外埔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8,689 千元。
(29)「大安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6,912 千元。
(30)「龍井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8,049 千元。
(31)「大肚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14,084 千元。
(32)「和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共7,062 千元。
依經資門分:
(1)經常門預算數1,101,386 千元(佔81.00%),包括人事費768,514 千 元,業務費289,698 千元,獎補助費41,324 千元;第一預備金1,850 千元。
(2)資本門部分,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258,292 千元。
四、其他必要之分析事項:
(一)103 年度歲入預算數為257,259 千元,104 年度歲入預算數為209,568 千元,增減原因說明如下:
1、 主要增加原因: 生命禮儀管理所編列喪家使用該所殯儀館、火化場、公墓、納骨堂 (塔)等設備依規定繳納之使用規費收入129,150 千元,較103 年度 增加28,211 千元、增列該所崇德館販賣部收取租金收入及公開標租 使用電費396 千元及增列該所變賣廢舊物資收入40 千元。 2、 主要減少原因:
(1)減列民政局利息收入2 千元、內政部補助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生 活適應輔導經費210 千元、內政部補助役男新制體檢費30,200 千元、內政部補助在營軍人及一般替代役役男家屬生活扶慰助經 費21,496 千元、內政部補助研發替代役役男及一般替代役役男 輸送經費1,829 千元、因應臺中市104 年度辦理臺中市第2 屆里 長補選,民政局編列沒入選舉保證金收入100 千元,較103 年度 減列6,050 千元。
(2)減列內政部補助生命禮儀管理所軍人公墓管理維護及災害修護 1,126 千元、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基金補助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 所辦理臺中市大甲館火化場空氣汙染防治設備15,000 千元。
(二)103 年度歲出預算數為1,588,389 千元,104 年度歲出預算數為 1,359,678 千元,增減原因說明如下:
1、 民政局:
(1) 主要增加原因:
① 一般行政之一般業務增列1,117 千元(包含公務車輛相關費用 7 千元、臨時人員酬金增列874 千元、副局長特別費增列234 千元等)。
②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增列12 千元。
③ 增列推行區里重點工作、為民服務、政令宣導及發展地方特色 活動等費用900 千元。
④ 增列防救災裝備費用1,200 千元。
⑤ 增列各區公所配合一級機關因公出國計畫辦理姊妹市及相關 業務訪問考察之國外旅費300 千元。
⑥ 增列補助各區區公所辦理各區區運動會1,000 千元。
⑦ 增列臺中市104 年里守望相助隊誓師計畫經費100 千元。
⑧ 增列補助本市各區推行區里業務、宣導區政特色、重大政策及 建設成果等各相關業務與活動費用1,500 千元。
⑨ 增列臺中市各區里守望相助隊新進隊員巡邏大衣、帽子及臂章 採購計畫經費570 千元。
⑩ 增列辦理二二八和平紀念音樂會等活動經費200 千元。
⑪ 增列端正社會習俗改善婚喪禮儀計畫工作宣導活動研習會及 殯葬講習等相關經費280 千元。
⑫ 增列辦理2015 臺灣燈會相關經費9,000 千元。
⑬ 增列辦理臺中市新住民服務中心(臺中市新住民藝文中心及臺 中市新住民研習教室)營運計畫經費555 千元。
⑭ 增列戶役政資訊系統之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案4,387 千元。
⑮ 增列辦理戶政e 把罩應用服務系統設計維護案70 千元。
⑯ 增列臺中市新式門牌及巷弄指示牌採購經費2,150 千元。
⑰ 增列成家福袋採購經費1,040 千元。
⑱ 增列辦理役男在營聯繫及本島及外島勞軍等經費1,000 千元。
⑲ 增列Easy Go 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跨區申辦功能擴充及整合 經費2,130 千元。
⑳ 增列補助本市各區常年里守望相助隊購置巡邏汽、機車經費 2,417 千元及公有建物辦理修繕工程及充實設備經費10,000 千元。
(2) 主要減少原因:
① 減列人員維持費2,926 千元。
② 員工文康活動費減列47 千元。
③ 減列辦理本市第二屆里長就職活動費用1,200 千元。
④ 減列推展本市重大建設、施政成果相關費用10,000 千元。
⑤ 減列臺中市霧峰區公所聯合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規劃費1,000 千元。
⑥ 因104 年度辦理臺中市第2 屆里長補選,補助臺中市選舉委 員會4,000 千元,較103 年度補助該會金額減列293,878 千元。
⑦ 減列辦理殯葬服務業評鑑表揚業務等相關費用180 千元,移列 生命禮儀管理所納編。
⑧ 減列會同會計師查核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作業費180 千元,移列 生命禮儀管理所納編。
⑨ 減列辦理違反相關宗教殯葬禮俗訴訟之律師費100 千元。
⑩ 減列辦理臺中市門牌GIS 地理資訊系統維護220 千元。
⑪ 減列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補助之委託機關、學校辦理外籍 與大陸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經費210 千元。
⑫ 減列辦理外籍配偶歸化國籍及生活適應輔導、新住民、人口 政策等業務相關經費500 千元。
⑬ 減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各公立醫院辦理役男新制體檢費 30,200 千元。
⑭ 減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替代役役男及研發替代役役男入營輸 送、茶水、便當及相關講習費用1,829 千元。
⑮ 減列役男入營運輸鐵運、汽運及內政部役政署補助一般替代 役、研發替代役入營輸送配合款等經費500 千元。
⑯ 減列內政部役政署補助在營軍人家屬各項扶慰助經費8,969 千元、替代役役男家屬各項扶慰助經費13,873 千元。
⑰ 潭子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案於104 年度編列經費80,000 千 元,較103 年度減列20,000 千元(103 年度編列經費100,000 千元)。
⑱ 減列103 年購置小客貨兩用車2 輛經費1,640 千元。
⑲ 減列建置數位印鑑比對系統(西屯區、清水區、大肚區、和平 區戶政事務所)經費1,300 千元。
⑳ 減列臺中市民政資訊系統維護擴充案經費190 千元。
2、 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
(1) 主要增加原因:
① 業務費主要係因增列行政助理薪津180 千元、春秋季祭孔典禮 費用1,000 千元、孔廟忠烈祠門窗護欄油漆粉刷修繕維護經費 600 千元。
② 設備及投資主要係因增列購置輕型電動機車80 千元。
(2) 主要減少原因:
① 減列人員維持費129 千元。
② 減列園區環境清潔與病媒防治外包等相關費用400 千元。
③ 減列孔廟照壁整修工程、觀德門及毓粹門屋頂整修工程2,000 千元。
④ 減列員工文康活動費5 千元。
3、 生命禮儀管理所
(1) 主要增加原因:
① 業務費增加,係延續性勞務採購經費計第一花園公墓代管組 織、設備清潔維護等費用5,367 千元、大甲殯儀館新館夜間保 全服務費819 千元、東海殯儀館清潔打蠟經費792 千元、崇德 殯儀館清潔打蠟經費525 千元及大甲火化場燃料費2,400 千 元、殯葬服務評鑑表揚180 千元、會同會計師查核生前殯葬服 務契約作業費180 千元等。
② 設備及投資增加,為辦理大甲火化場更新遷移工程環境影響評 估報告書2,550 千元、大甲火化場更新遷移工程水土保持計畫 書1,600 千元、大甲區第二納骨堂二樓設置納骨櫃及設施工程 8,000 千元、東勢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35,000 千元、潭子 區第七公墓遷葬補償費68,000 千元、潭子第七公墓更新興建 納骨塔工程14,000 千元、大甲殯儀館道路周邊及小靈堂前廣 場整平、大甲示範公墓鋪平及停車格劃設、大甲忠靈祠主祭大 廳修繕及紀念碑設置獻花臺計4,125 千元等。
(2)主要減少原因:
① 減列提成獎金及退休技工1 名計2,911 千元。
② 減列員工文康活動費24 千元。
4、 各區戶政事務所:
(1)主要增加原因:
① 臨時人員酬金依編列標準伸算增列1,960 千元。
② 增列辦理自然人憑證發證業務相關費用83 千元。
③ 增列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42 千元。
④ 東區戶政事務所增列一樓公廁(含男、女及無障礙廁所)整修 計畫經費183 千元、側門出入口無障礙坡道改善計畫50 千元。
⑤ 南屯區戶政事務所增列辦公室電費376 千元。
⑥ 豐原區及大里區戶政事務所增列購置2 輛環保輕型電動機車 費用160 千元、和平區戶政事務所增列購置公務機車費用63 千元。
⑦ 大雅區戶政事務所增列汰換戶籍謄本蓋章機經費200 千元。
⑧ 大里區戶政事務所增列汰換冷氣設備經費280 千元。
⑨ 太平區戶政事務所增列停車場道路路面刨除翻修計畫經費 250 千元。
⑩ 沙鹿區戶政事務所增列購置輕量型移動櫃經費99 千元。
(2)主要減少原因:
① 人員維持費減少係因依編列標準伸算減列8,435 千元。
② 員工文康活動費減列296 千元。
③ 減列戶役政資訊系統之電腦軟硬體設備維護費3,927 千元。
④ 減列辦理新編門牌材料費及國民身分證拍照服務相關費用9 千元。
⑤ 南區戶政事務減列擴充工作站櫃檯空間經費80 千元。
⑥ 豐原區戶政事務所減列辦公室水電費101 千元。
⑦ 后里區、東勢區、烏日區及沙鹿區戶政事務所減列103 年度 新購置共4 輛環保輕型電動機車費用320 千元。
⑧ 東勢區及大里區戶政事務所減列公務車輛相關費用31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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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03
  • 發布日期: 2015-01-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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