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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主管決算書

一、本機關主要職掌:

主要分為民政局、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生命禮儀管理處及本市各戶政事務所。

二、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之說明

(一)施政計畫重點及執行成果:

 

1.健全並強化基層組織:辦理里鄰長研習會、里幹事研習暨座談會、績優資深里鄰長遴選暨表揚活動、志工訓練聯誼暨表揚活動等。

2.舉辦「Easy Go為民服務單一櫃檯暨跨區服務系統」整併納入本府「服務e櫃檯」系統教育訓練。

3.便民服務貼心化:持續推動各區公所為民服務單一櫃檯系統之建置及改善,增設跨區服務功能,以達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之效。

4.推行守望相助工作,加強輔導各區里守望相助隊發揮協助治安維護功能及落實里守望相助隊管理業務。

5.充分利用並活化現有空間,提升各區里活動中心管理及使用。

6.賡續推廣里活動中心E化資訊網,提高場地使用率。

7.輔導各區公所辦理區里小型工程,以充實基層建設。

8.輔導宗教團體依組織章程召開會議,不定期列席宗教團體各項會議。

9.輔導及鼓勵登記有案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並適時給予表揚。

10.推行國民禮儀範例辦理端正禮俗講習、辦理市民聯合婚禮鼓勵婚嫁節約。

11.孔廟忠烈祠管理及祭典,發揚儒家精神及推廣孔廟觀光資源。

12.積極提升生命禮儀管理處服務品質及改善各項殯葬設施,以提供市民尊嚴、莊重之優質殯葬環境,推行宣導環保綠色殯葬觀念,讓民眾認識節葬及簡葬殯葬新文化。

13.積極制定相關殯葬法令,以供遵循,輔導殯葬服務業設立及變更,並落實查核及考核機制,以提升殯葬服務品質及減少消費爭訟案件。

14.持續開辦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班,並提供新住民單一窗口服務,協助其能於臺灣穩定生活與長期發展。

15.建置跨區印鑑登記、變更及廢止,同性伴侶關係註記,社會局男性單親家長關懷服務通報機制等功能,以擴大戶政e把罩應用服務系統服務效益,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16.依本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與本市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實施計畫,辦理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作業。

17.設籍本市市民於本市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由戶政事務所發放成家福袋,並提供成家福利服務或補助相關資訊。

18.辦理本市單身民眾聯誼活動,增加社交生活管道、拓展交友空間,進而提升本市婚育率。

19.役男兵籍調查作業、役男體檢、專檢、複檢、驗退複檢等排檢、役男抽籤處理。

20.入營徵集作業、役男入出境管理、妨害兵役作業。

21.受理專長、家庭因素及宗教替代役申請及徵集。

22.役男緩徵、延徵、延修審核處理,免役、禁役核定。

23.落實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關懷貧困徵屬。

24.關心在營服役役男,辦理部隊訪視慰問。

25.加強替代役備役編組管理,並落實傷殘退伍()人員訪視關懷。

26.107年度役政業務督訪及107年動員業務訪評,本府均經評定為「優等」。

27.辦理本市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暨軍民聯合防空(萬安)演習,為驗證本市轄內重要基礎建設安全防護之措施及整合政、軍、警、消、民各界資源。

三、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1.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數869,000元,決算數11,743,088元,執行率1351.33%。主要係民政局執行採購案件收取逾期違約金及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新增市有土地訴訟和解案件賠償收入所致,皆屬非預期性之收入。

2.規費收入:預算數456,938,000元,決算數485,915,394元,執行率106.34%

3.財產收入:預算數1,163,000元,決算數1,872,965元,執行率161.05%。主要係清水區公所繳回代辦「清水區第二公墓第二納骨塔106年興建工程土石方折價」所致。

4.補助及協助收入:預算數75,321,000元,決算數67,237,137元,執行率89.27%。

5.其他收入:預算數23,849,000元,決算數36,867,717元,執行率154.59%。主要係民政局沒入本市第3屆市長選舉候選人1人及市議員選舉候選人23人等選舉保證金,以及沒入本市第3屆里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屬非預期性之收入。

(二)歲出部分:

1.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預算數689,488,000元,實支數567,093,707元,應付數23,668元,保留數34,945,540元,決算數合計602,062,915元,執行率87.32%

2.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預算數15,794,000元,實支數14,793,786元,執行率93.67%

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預算數401,491,789元,實支數309,924,478元,保留數50,624,033元,決算數合計360,548,511元,執行率89.80%

4.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0,303,000元,實支數9,032,126元,執行率87.67%

5.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4,456,000元,實支數24,103,682元,執行率98.56%

6.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34,373,000元,實支數32,944,542元,執行率95.84%

7.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9,115,000元,實支數27,509,783元,執行率94.49%

8.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39,298,000元,實支數38,333,265元,執行率97.55%

9.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4,816,000元,實支數43,777,039元,執行率97.68%

10.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35,354,000元,實支數33,580,727元,執行率94.98%

11.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52,857,000元,實支數51,469,958元,執行率97.38%

12.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4,279,000元,實支數42,044,411元,執行率94.95%

13.臺中市后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3,575,000元,實支數13,008,921元,執行率95.83%

14.臺中市神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6,352,000元,實支數16,297,858元,執行率99.67%

15.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2,917,000元,實支數20,292,398元,執行率88.55%

16.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8,220,000元,實支數26,975,141元,執行率95.59%

17.臺中市東勢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0,859,000元,實支數10,732,122元,執行率98.83%

18.臺中市石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343,000元,實支數4,213,138元,執行率97.01%

19.臺中市新社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6,284,000元,實支數6,038,058元,執行率96.09%

20.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7,754,000元,實支數45,658,631元,執行率95.61%

21.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7,096,000元,實支數17,009,860元,執行率99.50%

22.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2,866,000元,實支數40,928,581元,執行率95.48%

23.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7,389,000元,實支數17,325,575元,執行率99.64%

24.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2,653,000元,實支數22,519,807元,執行率99.41%

25.臺中市梧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6,175,000元,實支數15,801,516元,執行率97.69%

26.臺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8,600,000元,實支數18,172,928元,執行率97.70%

27.臺中市沙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1,211,000元,實支數20,845,508元,執行率98.28%

28.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8,799,000元,實支數8,686,709元,執行率98.72%

29.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8,080,000元,實支數7,659,079元,執行率94.79%

30.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7,329,000元,實支數16,891,080元,執行率97.47%

31.臺中市大肚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4,148,000元,實支數13,445,373元,執行率95.03%

32.臺中市和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445,000元,實支數4,236,584元,執行率95.31%

33.臺中市東勢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3,978,000元,實支數11,875,674元,執行率84.96%

四、平衡表及資本資產表重要科目之金額及內容簡述:

  (一)平衡表:

       1.資產部分:

      (1)專戶存款324,387,374元,係應付款項、存入保證金、應付代收款、應付保管款等存入專戶款項。

      (2)應收帳款64,377,789元,主要係生命禮儀管理處裁罰財團法人私立台中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違反殯葬管理條例之罰鍰,目前移送行政執行尚待催繳。

      (3)其他應收款536,216元,係委託清水區公所辦理清水區第二公墓第二納骨塔興建工程預付款未辦理保留部分待收回。

      (4)預付款:54,345,208元,主要係民政局補助臺中市選舉委員會第3屆市長、議員及里長選舉經費以及辦理神岡區充實設備計畫等;及生命禮儀管理處委託建設局辦理外埔區第二示範公墓增設骨灰()存放設施工程預付款。

       2.負債部分:

      (1)應付帳款7,824,668元,主要係生命禮儀管理處辦理大里區第三公墓遷葬補償費等歲出保留款。

      (2)其他應付款120,420,521元,主要係生命禮儀管理處辦理外埔區第二示範公墓增設骨灰(骸)存放設施工程款等歲出保留款。

      (3)存入保證金31,502,808元,主要係廠商繳交之履約保證金、保固金。

      (4)應付代收款282,628,055元,主要係代收員工薪資代扣自付部分勞保、健保、公保及勞退提存金等,及建設局委託生命禮儀管理處代辦臺中市公墓遷葬綠美化計畫經費等。

      (5)應付保管款10,256,511元,係約聘()人員離職儲金。

       3.淨資產部分:資產負債淨額-8,985,976元,係資產扣除負債之淨額。

       4.附註部分:

      (1)保證品22,017,483元,係廠商以銀行定存單、保證書繳交之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

      (2)債權憑證4元,係移由法務部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取得債權憑證,依規定每案以1元列帳管理。

  (二)資本資產表部分:

      1.土地2,799,767,381元,係辦公房屋等用地。

      2.土地改良物1,399,898元,主要係神岡區第一公墓、示範公墓明渠及大安區第十公墓停車場。

      3.房屋建築及設備:824,404,925元,係辦公房屋建築、殯葬建築及其附屬之設備。

      4.機械及設備:100,742,068元,係電腦、印表機、火化場焚化爐、電梯、發電機組等設備。

      5.交通及運輸設備:8,671,893元,係公務車輛、監視系統等設備。

      6.雜項設備:308,042,904元,係辦公事務、納骨櫃位等設備。

      7.收藏品及傳承資產4,567,877元,係古蹟區用地-南屯區寶文段111-2地號。

      8.購建中固定資產:195,790,739元,主要係東勢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等尚未辦理完竣之各項工程。

      9.無形資產:362,758元,係資訊系統及軟體等資產。

五、其他重要說明:

(一)各項工作計畫奉准變更之經過情形:

1.民政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690,853,000元,奉准辦理追減預算 1,685,000元,以及動          支預備金預算320,000元,預算變更為689,488,000元。

2.生命禮儀管理處: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384,779,000元,奉准辦理追加減預算3,662,000元,以及動支預備金預算13,050,789元,預算變更為401,491,789元。

3.東勢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5,637,000元,奉准辦理追減預算4,778,000元,預算變更為10,859,000元。

4.石岡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8,120,000元,奉准辦理追減預算3,777,000元,預算變更為4,343,000元。

5.新社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9,434,000元,奉准辦理追減預算3,150,000元,預算變更為6,284,000元。

6.和平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6,718,000元,奉准辦理追減預算2,273,000元,預算變更為4,445,000元。

7.東勢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0元,奉准辦理追加預算13,978,000元,預算變更為13,978,000元。

8.西屯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42,716,000元,奉准動支調整公務員工待遇準備2,100,000元,預算變更為44,816,000元。

9.南屯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35,342,000元,奉准動支調整公務員工待遇準備12,000元,預算變更為35,354,000元。

10.神岡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6,172,000元,奉准動支調整公務員工待遇準  備180,000元,預算變更為16,352,000元。

11.霧峰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6,550,000元,奉准動支調整公務員工待遇準備546,000元,預算變更為17,096,000元。

12.烏日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7,029,000元,奉准動支調整公務員工待遇準備360,000元,預算變更為17,389,000元。

13.大甲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8,230,000元,奉准動支調整公務員工待遇準備370,000元,預算變更為18,600,000元。

14.餘單位皆依原編列預算數執行。

(二)東勢戶政事務所係依據考試院民國106112日考授銓法五字第1064276765號函於10751日成立,為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以及和平區等4區戶政事務所整併而成。

(三)民政局主管歲入保留數共為66,827,789元,101年度432,420元,102年度290,068元,103年度15,000元,104年度62,837,801元,106年度742,500元,107年度2,510,000元,按年度說明發生原因:

  1. 生命禮儀管理處101年度歲入保留數432,420元,盧東海遺屬滯欠101年度規費,移由法務部宜蘭執行分署,藉由公權力強制執行。
  2. 生命禮儀管理處102年度歲入保留數290,068元,係102年度開立之裁處案件(受處分人:財團法人私立台中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目前已移送行政執行尚待催繳,擬積極催收。
  3. 生命禮儀管理處103年度歲入保留數15,000元,係102年度開立之裁處案件(受處分人:陳光平,採分期方式繳納),目前陳員罰鍰已全數繳畢,惟其中115,000元因帳載年度錯誤,致帳列仍有應收款尚未收得,108年度將函請臺中市審計處辦理註銷。
  4. 生命禮儀管理處104年度歲入保留數62,837,801元,係104年度開立之裁處案件(受處分人:財團法人私立台中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共計16),目前已移送行政執行尚待催繳,擬積極催收。
  5. 生命禮儀管理處106年度歲入保留數742,500元,係社團法人中華關懷家庭扶助協會及福合緣生命禮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50條第1項規定之行為,並依同條例第89條第1項處以裁罰,目前分期繳納中。
  6. 生命禮儀管理處107年度歲入保留數2,510,000元罰款及賠償收入歲入保留60,000元,係李紹斌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第1項規定之行為,並依同條例第84條裁處罰鍰並勒令停業處以裁罰;及補助及協助收入歲入保留2,450,000元,係內政部補助和平區公所辦理「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因公所該項計畫尚未執行完畢,致無法請撥第二期計畫經費賸餘款,故辦理保留。

   (四)民政局主管歲出保留數共計213,791,094元,103年度3,195,000元,104年度27,724,351元,105年度24,255,812元,106年度73,046,358元,107年度85,593,241元,按年度說明發生原因:

1.生命禮儀管理處103年度歲出保留數3,195,000元,係大里區第三公墓遷葬補償費,因依據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37條規定「遷葬補償費、救濟金或獎勵金經需地機關送達後逾十年未領取者,不予發放。」故本案需自公告結束1021215日起保留10年,預計1121215日前完成。

2.生命禮儀管理處104年度歲出保留數27,724,351元,係:

   (1)東勢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一期)7,964,927元,保留原因如下:

        A.因配合東勢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二期)地下室及樓梯間基礎結構體完成始能辦理復工,預計於108331日前完工。

        B.依據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37條規定「遷葬補償費、救濟金或獎勵金經需地機關送達後逾十年未領取者,不予發放。」故本案需自公告結束104430日起保留10年,預計114429日前完成。

   (2)潭子區第七公墓更新興建納骨塔工程(一期)13,989,824元,保留原因如下:

        A.本案一期工程配合第二、三期工程後始得進場施作。

        B.生命禮儀管理處於107(以下同)326日與原設計監造單位「張榮峰建築師事務所」解除契約,並於621日與新設計監造單位「楊博閔建築師事務所」議價決標,惟地方民意針對新塔出入口有相關建議,爰於920日召開相關會議彙整意見後,始完成預算書圖並辦理後續工程發包事宜。

        C.本案工程於1225日開標並流標,並於1226日函請設計監造單位重新檢討預算書圖,預計1081月底前重新上網公告,爰辦理保留,預計1081231日完成。

    (3)潭子區第七公墓遷葬補償費2,868,000元,因依據臺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37條規定,遷葬補償費逾十年未領取者,不予發放。潭子區第七公墓遷葬補償費未領取之家屬,自104630日起於法定十年內請領,故申請保留,預計114630日前完成。

    (4)大甲火化場更新遷移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大甲火化場更新遷移工程水土保持計畫書2,901,600元,臺中市大甲火化場更新遷移工程案,因尚有興辦事業計畫、使用地及使用分區變更尚未完成,未達契約第三階段規定工作及付款條件,須辦理保留,預計1081231日前完成。

3.生命禮儀管理處105年度歲出保留數24,255,812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計有5案,主要為:

(1)東勢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二期)13,717,812元,因本案專案管理及委託設計監造等技術服務採購及工程採購均已完成,前因臨時擋土設施增加鑚堡工項,簽准同意以第二預備金支應新臺幣260萬元整,現進行地下室結構體工項構築,工程預訂於108625日前竣工,故辦理保留。

(2)第一花園公墓興建規劃辦理水保、環評、興辦事業計畫作業5,100,000元,因本案履約期限因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作業之相關作業期程,經廠商來函申請展期本案履約期限,本處已同意展期,預計於108430日執行完竣。

(3)外埔區第二示範公墓增設骨灰()存放設施工程3,988,000元,因本案委託設計監造已委由李志城建築師事務所執行中,因工程預算書圖尚於細部設計修正審查階段中,爰辦理保留。俟審查會議通過細部設計,並由建築師完成建照申請後,依代辦協議書移由建設局辦理工程發包相關事宜。預計10912月底辦理完成。

4.生命禮儀管理處106年度歲出保留數73,046,358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計有5案工程,主要為:

(1)東勢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三期)38,107,546元,保留原因如下:

   A.本案工程因流標2次,檢討預算並參考營建物價指數以符合市場行情,所需增加經費經簽准同意以第二預備金支應。

   B.嗣調整預算辦理工程發包後又流標3次,爰依流廢標會議委員建議再修正部分工項單價,至1071226日才決標發包,預計於108930日前完工,故辦理保留。

(2)外埔區第二示範公墓增設骨灰()存放設施工程20,000,000元,因本案委託設計監造已委由李志城建築師事務所執行中,預算採分年編列,目前預算書圖尚於細部設計修正審查中,無法辦理工程發包,爰辦理保留。俟審查會議通過細部設計,並由建築師完成建照申請後,依代辦協議書移由建設局辦理工程發包相關事宜。預計10912月底辦理完成。

(3)臺中市樹葬工程6,534,897元,保留原因如下:

  A.臺中市樹葬工程分第一期大雅工區及第二期神岡工區,其中大雅工區已    結案。

  B.第二期神岡工區因無興辦事業計畫,需興辦事業計畫通過後再辦理發包,工程於107725日決標予環市營造有限公司,履約期限至108113日,目前僅付一次估驗款,尚未驗收完畢,故辦理保留。預計1082月底辦理完成。

5.民政局107年度歲出保留數34,969,208(含應付數23,668元,保留數34,945,540),係:

(1)第3屆市長、議員及里長選舉相關選舉票補貼款、選舉期間僱用臨時人員年終獎金及候選人提起選舉無效之訴聘請律師費等共計32,429,208元。

(2)「臺中市徵兵處理進度流程查詢系統建置」案1,224,000元,契約履約期限至108122日。

(3)本市神岡區公所等20區充實電子巡邏箱計畫案1,316,000元,契約履約期限至108131日。

6.生命禮儀管理處107年度歲出保留數50,624,033元,計有10案,主要為:

(1)外埔區第二示範公墓增設骨灰()存放設施工程14,974,368元,因本案委託設計監造已委由李志城建築師事務所執行中,預算採分年編列,因本案尚於細部設計修正審查中,尚無法辦理工程發包,爰辦理保留。俟審查會議通過細部設計,並由建築師完成建照申請後,依代辦協議書移由建設局辦理工程發包相關事宜,預定1091231日完成。

(2)無主聚寶盆工程12,000,000元,保留原因如下:

A.本案經市長簽奉核可,委由建設局代辦。

B.目前設計監造正辦理基本設計中,故無法辦理工程招標發包作業,爰辦理保留。俟預算書圖通過審查後將盡速辦理發包。預計1108月底辦理完成。

(3)東勢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二備金)(三期)6,764,789元,保留原因如下:

A.本案工程因流標2次,爰檢討預算並參考營建物價指數以符合市場行情,增加經費經簽准同意以第二預備金支應。

B.嗣調整預算辦理工程發包後又流標3次,爰依流廢標會議委員建議再修正部分工項單價,至1071226日決標發包,預計於108930日前完工,故辦理保留。

(4)潭子區第七公墓更新興建納骨塔工程(三期)4,848,537元,因本案三期工程配合第二期工程於107(以下同)827日完工後,始於93日開工進場施作,預計工期150個日曆天,目前工程進度符合預期無逾期情形,因工程尚未完工,爰辦理保留,預定1081231日完成。

  (五)本年度本局暨所屬各公務機關經費結餘155,882,503元,係本局暨所屬各機關業務計畫賸餘經費,其原因詳如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單位決算書。

六、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揭露: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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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11
  • 發布日期: 2020-02-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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