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招標過程底價不慎洩密態樣
常見底價洩密情形之一
錯誤態樣:開標過程,開標主持人誤認投標廠商報價已達於可決標狀態,於未決標前逕自公布底價。
案件解析: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底價於開標後至決標前,仍應保密。決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公開。
常見底價洩密情形之二
錯誤態樣:開標過程,廠商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開標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前卻先行宣布底價。
案件解析:保留決標仍在開標階段,尚未決標,底價仍應保密,俟保留決標原因解除,於決標後再公開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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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招標過程底價不慎洩密態樣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29
- 發布日期: 2015-05-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