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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安全維護宣導─防搶十招式

機關安全維護宣導─防搶十招式
一、心理建設:(預防勝於治療)時常在心理演練一些可能發生的狀況,並擬妥因應對策,以出奇不意之反應,扭轉劣勢。
二、分散標的:皮包、錢包、手錶、行動電話及珠寶首飾都是明顯的下手目標,因此,現金應分散放置不同口袋,身上最好帶少量現金及信用卡,並儘量勿佩帶貴重首飾。
三、財不露白:提領款前,注意身旁可疑人,若有安全顧慮時,應申請警方支援,以策安全。騎乘機車時,不宜將皮包放置於機車籃前或吊掛於把手處,應放置於坐墊下行李箱內。
四、棄暗投明:避免夜間獨自行走於暗巷,若需深夜外出,應儘量靠人行道內側或路燈明亮處行走。被陌生人跟蹤或感受威脅時,應迅速進入店家求救,或往人潮多的地方前進。
五、步步為營:行走於道路,儘量與車輛反向行走,皮包橫越胸前掛於行路內側(靠右行走背提右側,靠左行走背提左側),用手臂夾緊。
六、出奇不意:搶匪對被害人的反抗、尖叫都有心理準備,您可以用一些令人無法想像的反應,如假裝暈倒,以轉移歹徒注意力乘機逃離。
七、棄財保命:皮包、車子、珠寶都是身外之物,不值得冒生命危險去保護,遇歹徒持械搶奪時,應冷靜將財物交給對方,並牢記歹徒特徵,以保住生命安全為第一優先。
八、亡羊補牢:於街道或馬路遭搶,在無安全顧慮下,應大聲呼救(搶劫),引起路人注意,協助逮捕歹徒。
九、牢記特徵:記下歹徒特徵,如身高、體型、口音、是否有痣、刺青、逃離方向、車輛形式、顏色等,迅速撥110電話報警。
十、守望相助:注意周邊環境,時時提高警覺,不僅保護自己,也幫助別人,發現有人被搶,應牢記其特徵,並立即報警提供相關線索,若被害人受傷,應協助送醫。
(摘錄自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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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警政消防,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19
  • 發布日期: 2015-05-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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