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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如何辨識合法藥物廣告

如何辨識合法藥物廣告?
藥物廣告字號可依下列說明辨別:
1.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廣告,其字號為「衛署藥廣字第○○○○○○號」;
2.台北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核准之廣告則分別為「北市衛藥廣字○○○○○○○○號」、「高市衛藥廣字第○○○○○○號」。
常見的違規藥物廣告有下列情形:
1.畫面未刊載「藥物許可證字號」及「廣告核准字號」。
2.強調為「科技新發現」、「尖端科技結晶」或「絕無副作用」等誇張且涉及療效的言詞、以壯陽、豐胸或減肥類廣告居多。
行政院衛生署網站上已提供違規藥物廣告處罰名單,民眾可上網查詢,瞭解違規廣告種類及處罰情形。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日期:10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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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3-03-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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