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宣導專區 > 廉政宣導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消費者保護宣導--國人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國人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
日期:2012-11-19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線上購物提供消費者更多的消費機會、購物資訊、方便性及選擇性,但發生消費糾紛又該怎麼辦?在國內發生狀況時,還可以向主管機關求助,或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但若涉及跨境(跨國)消費糾紛,消費者多因不瞭解他國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而望之卻步。因此,面對跨境消費爭議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消費者可參考之管道: 一、聯繫企業經營者溝通處理 建議消費者先行與企業經營者直接聯繫與溝通,讓業者有機會更正購物過程的誤會或過失,通常,有信譽的業者內部會有糾紛處理機制。若業者置之不理或溝通無效,再尋求第三方的協助。 二、詢問信用卡發卡行提供協助 信用卡有消費糾紛處理機制,消費者因使用信用卡付款而發生糾紛,則可以跟發卡行進行聯繫,請求發卡行提供處理上的協助。 三、透過政府機關協助處理 消費者可以填寫申訴書(表),或者進行線上申訴(網址:http://www.cpc.ey.gov.tw),政府機關在收到申訴案資
料後,將函轉外交部轉請我駐外單位協助處理。 四、逕行向各國家相關消費者保護機構辦理申訴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蒐集各國(地區)消費者保護機構之申訴管道,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np.asp?ctNode=683&mp=1)瀏覽「各國暨各地區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查詢該國家之「消費者保護機構」,並自行檢具申訴資料,向企業經營者所在之國家進行申訴。 五、自行至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網(eConsumer.gov)申訴 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nternational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Enforcement Network, ICPEN)於2001年成立跨境消費爭議處理網(eConsumer.gov),專責處理跨境(國)消費爭議之處理及協調工作,目前有28個國家參與該計畫,以網站之形式作為跨境消費爭議之入口。該網站提供英、西、德、法、日、韓、波蘭及土耳其語等8種語言,其管理機關(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於接獲申訴資料後,會將申訴案轉請參與之會員國主管機關協助處理。
至於在大陸地區發生之消費爭議,則區分是否為旅遊消費糾紛,依下列不同管道處理: 一、 旅遊消費糾紛(交通部觀光局諮詢電話:0800011765) 1、旅行社辦理之團體旅遊,由中華民國旅遊品質保障協會(品保協會)受理後,協調大陸相關旅遊組織協助處理。 2、非旅行社辦理之旅遊,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受理後轉請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協調大陸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協處。 二、非旅遊消費糾紛 國人在大陸地區發生之非旅遊之消費爭議,目前均透過海基會提供協助處理機制。 最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消費者,上述資訊之提供乃係方便消費者進行申訴,但由於各國消費者保護法令不一,且各國主管機關權限差異頗大,是否受理或如何處理我國民眾之消費申訴案,仍應遵循該國之法制規定,無法保證個別消費申訴案皆能完全獲得滿意之解決。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3-01-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72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