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役男本人或家屬持家屬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書(卡)、家屬在學證明、戶籍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攜帶役男身分證及印章至戶籍地區公所人文課辦理。 前揭申請經市政府核定資格符合者,轉報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協調需用機關調整役男勤務及服勤地點,使其依規定得於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以兼顧役男家庭生活。需用機關無法調整者,再由市政府安排至距離役男住家六十分鐘以內車程之政府機關〈單位〉服役。
由役男本人或家屬持家屬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書(卡)、家屬在學證明、戶籍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攜帶役男身分證及印章至戶籍地區公所人文課辦理。 前揭申請經市政府核定資格符合者,轉報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協調需用機關調整役男勤務及服勤地點,使其依規定得於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以兼顧役男家庭生活。需用機關無法調整者,再由市政府安排至距離役男住家六十分鐘以內車程之政府機關〈單位〉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