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中市里守望相助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里守望相助隊隊員之保險費,由各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二、113年度各區公所編列常年守望相助保險費(每人每年新臺幣1,200元)。三、113年度常年守望相助隊員保險,已依政府採購法統一辦理招標,並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而各區公所業與上開得標廠商簽訂契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