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獎勵積極參與臺中市市政建設、熱心公益慈善、社會服務、教育及文化工作等傑出人士、企業及團體,本府訂定
「臺中市傑出人士獎章頒給實施要點」,以為請頒獎章之依據。
二、請頒獎章類別有四種:榮譽市民獎章、榮譽獎章、慈光獎章及忠勇獎章。
三、請頒獎章應詳細填具推薦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函報由本府相關業務單位推薦核辦,並於簽奉核定後,將簽呈及受
頒者相關事蹟資料影本分送民政局(製發獎章及證書)及新聞局(以利列入本府當期市政宣導月刊報導)。
四、請頒流程請至本府民政局網站,參閱「臺中市傑出人士獎章頒給作業流程」
(網址:http://www.civil.taichung.gov.tw/21804/21813/22079/94418//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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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頒臺中市傑出人士獎章之依據為何?獎章分為幾種類別?請頒流程為何?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18
- 發布日期: 2013-11-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