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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如何請領(閱覽)?

申請戶籍謄本,民眾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一、申請人:
(一)當事人
(二)利害關係人。
(三)受委託人
二、應備證件
(一)當事人親自申請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利害關係人申請者:除應備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外,另應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或提示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三)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繳委託書、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四)規費:申請戶籍謄本每張15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1-26
  • 發布日期: 2013-01-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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