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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遺失,應如何補辦?

補領國民身分證:
1.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申請人:
(1)本人。
(2)法定代理人:未滿十四歲請領者,由法定代理人為之,當事人仍應到場核對人貌。
3.應提憑證件:
(1)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2)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或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上傳數位相片電子檔。但申請人之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在二年內,並經核對人貌相符者,得免繳交相片。
(3)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並應提憑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
4.規費:200元。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2-07-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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