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法條
民法
戶籍法
戶籍法施行細則
申請人
一、輔助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二、受委託人
民眾應攜帶之證件(均須正本)
一、輔助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二、輔助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三、受輔助人戶口名簿。
四、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注意事項
一、受輔助宣告之人不因輔助宣告而喪失行為能力。
二、輔助人並非受輔助宣告之人之法定代理人。
三、受輔助宣告之人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時,應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具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
申請期限:三十日內
作業時間:隨到隨辦
相關檔案下載:委託書
:::
現在位置
首頁
> 民政業務
> 戶政資訊
> 戶籍登記
> 身分登記
輔助登記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6-24
- 發布日期: 2012-07-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