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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全面換領寺廟登記證業務

為輔導本市登記有案之寺廟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面換證,本局擬定協助換證作業方案如下:
一、第一階段(104年1月5日-2月10日):由各區公所所訂定訪視期程,派員親至尚未換證之寺廟,進行個別訪視及輔導,並彙整未能換證原因,提出輔導方針,積極輔導各寺廟完成換證作業。
二、第二階段(104年2月11日-4月30日):經區公所輔導訪視後,仍無法完成換證之寺廟,將由本局進行輔導換證,辦理方式如下:
(一)實地輔導:視寺廟個別需求,派員至寺廟輔導換證。
(二)主動服務:主動清查檔存信徒名冊、組織章程等文件,提供寺廟儘速完成換證。
(三)簡化流程:寺廟連續5年以上未召開信徒大會組織無法正常運作者,請寺廟先行召集會議,若經召集4次會議仍無法成會,檢具相關文件,重新公告信徒名冊。
前開換證作業如有任何疑問,皆得逕洽所轄區公所民政課或本局宗教禮俗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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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4-25
  • 發布日期: 2015-01-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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