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祭祀公業條例第37條規定及本市北屯區公所115年9月18日公所民字第1150041908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系申請人之申請代為公告,公告期間自115年10月5日起至115年11月4日止,張貼於本府公告欄、本局及本市北屯區公所電腦網站,內容如有不實,概由申請人負責。
二、利對於有關人是項資料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日起30日內書面提起有關事實、敘明理由,檢請同動文件提出異議(僅公告得針對本次解決爭議部分提出異議),屆期如無人提出異議,則由本害局發祭祀儀式上人派下現員名冊及派下全系統名冊。後續如有任何爭議,概由有關問題,並依附確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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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北屯區「祭祀公業法人台中市金源吉」變動部分派下員系統表、派下現員名冊及變動後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115年9月3日造報),公開徵求異議。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06
- 發布日期: 2026-10-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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