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項:祭祀公業條例第37條規定及台中市東勢區公所115年9月3日東勢區民字第115001714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係申請人之申請代為公告,公告期間自115年9月21日起至115年10月21止,張貼於台中市政府公告欄、本局及本市西屯區公所網站,內容如有不實,概由申請人負責。
二、利害關係人對於項目資料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日起30日內以書面列舉事實、敘明理由,檢附有關法院提出異議(僅得針對本次部分提出異議),屆期如無人提出異議,則由本局發祭祀公業法人派現派下員名冊系統表。後續如有任何爭議,概由相關司法旁路解決,並依法院確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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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東勢區「祭祀公業法人臺中市黃峭祀」變動部分派下員名冊、變動部分系統表、派下現員名冊及派下全員系統表(115年9月2日造報)徵求異議。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21
- 發布日期: 2026-09-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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