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第35條丶第36條及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第11條、第33條之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係申請人之申請代為公告,公告期間自115年3月30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張貼於本府公告欄、本局及本市神岡區公所電腦網站,內容如有不實,概由申請人負責。
二、利害關係人對於是項資料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公告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列舉事實、敘明理由,檢同有關證明文件提出異議,屆期如無人提出異議,則由本府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發給證明書,並通知豐原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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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神岡區「社團法人臺中市神岡區寮福福德信仰發展協會」宗教性質之法人沿革資料、申報土地清冊、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及以神祇名義登記者,該神祇自始為年廟所奉祀之證明公開徵求異議。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30
- 發布日期: 2026-03-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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