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能正常流通、人人都有機會入場欣賞演出,
文化部於112年修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明定:
🚫 不得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
🚫 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票
🚫 不得購買或販售黃牛票
違反者將依法處罰,請大家共同維護公平的購票環境 🙌
讓每一張票都能回到真正喜愛藝文的觀眾手中,
支持表演、尊重創作,從你我做起 💪
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能正常流通、人人都有機會入場欣賞演出,
文化部於112年修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明定:
🚫 不得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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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者將依法處罰,請大家共同維護公平的購票環境 🙌
讓每一張票都能回到真正喜愛藝文的觀眾手中,
支持表演、尊重創作,從你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