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民政統計年報提要分析
壹、人口成長
一、 人口成長概況:
本市於民國99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合併原臺中市8個及原臺中縣21個行政區,至113年底人口已達286萬601人,其中男性139萬6,597人,女性146萬4,004人,性比例(每100個女子對男子數)為95.40。相較112年底人口284萬5,909人,增加1萬4,692人,成長率0.52%。增加人數中,因出生死亡而自然減少人數4,457人,自然增加率為-1.56‰;因遷入遷出造成的社會增加人數為1萬9,149人,社會增加率為6.71‰;總增加率為5.15‰。
二、 人口分布與密度:
民國113年底本市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1,291.53人。若按行政區分析,以北區每平方公里2萬694.19人最稠密,中區2萬338.52人次之,西區1萬9,965.99人居第3位;和平、新社及東勢等3區人口較稀,每平方公里均在500人以下。
三、 人口結構分析:
(一)民國113年底,本市未滿15歲之人口占全市人口13.02%,15至未滿65歲之人口(適於工作年齡之人口)占70.40%,65歲以上人口占16.58%。
(二)歷年變動趨勢及各區人口結構分析
1.本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呈逐年上升之勢,至113年底達16.58%,較112年底上升0.79個百分點。就各區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觀察,東勢區最高為24.43%,其次為石岡區、新社區,分別為23.74%、23.04%。最低者則依序為南屯區13.00%、沙鹿區14.06%。
2.本市未滿15歲人口比率呈逐年下降趨勢,113年底為13.02%,就各區觀察,以中區最高為18.26%,其次為沙鹿區及南屯區,分別為15.71%及14.98%。而新社區、大安區及石岡區相對較低,分別為8.78%、8.70%及8.57%。
3.以全市人口老化指數(每100個65歲以上人口對14歲以下人口之比)觀察,本市高老齡化情況越來越嚴重,113年已達127.29。各區中以石岡區277.04、東勢區269.41及新社區262.59相對較高,老化程度較嚴重。而南屯區86.79、沙鹿區89.46及大雅區102.56則相對較低。
貳、婚育概況
一、 婚姻狀況:
民國113年底本市設籍人口計286萬601人,15歲以上人口計248萬8,030人,占86.98%,其婚姻狀況,未婚者占34.64%,有配偶者占49.81%,離婚/終止結婚者占9.37%,喪偶者占6.18%;與112年底相較,離婚/終止結婚者及喪偶者比率分別增加0.18及0.06個百分點,未婚者及有配偶者比率分別減少0.03、0.21個百分點。
民國113年本市登記結婚人數計3萬3,032人,較112年之3萬3,088人減少0.17%;粗結婚率為5.79‰,較112年之5.85‰減少0.06個千分點。其中有2,438人之配偶為非本國籍人士,占當年總結婚人數之7.38%,配偶為大陸港澳人士占2.44%,配偶為其他外籍人士占4.94%。
民國113年本市登記離婚人數計13,926人,較112年之13,302人增加4.69%;粗離婚率為2.44‰,較112年之2.35‰增加0.09個千分點,其中有913人之離婚對象為非本國籍人士,占當年總離婚人數之6.55%,離婚對象為大陸港澳人士占3.28%,對象為其他外籍人士占3.27%。
二、 生育情形:
民國113年本市嬰兒出生登記數為1萬6,112人,隨著近年來女性晚婚之情形,本市出生嬰兒之生母年齡逐年提高,惟仍以30歲至未滿35歲者為主,113年此級距占38.23%,其次為25歲至未滿30歲者占23.49%,35歲至未滿40歲者占23.03%再次之。
三、 子女從姓情形:
民國113年本市出生登記子女從姓人數為1萬6,112人,隨著時代進步及觀念的改變,子女從母姓之情形有增加情況,惟本市出生登記子女從父姓仍占多數,113年子女從父姓占94.81%,子女 從母姓占5.16%,子女從傳統姓名占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