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本鄉北昌村行政區域調整劃分為「北昌村」及「吉昌村」,並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其行政區域調整劃分實施後,新增村(吉昌村)之村長由本所客家事務所所長謝美惠君代理,其代理期間自實施日起至115年12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