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讓臺中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規劃辦理113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二、計畫說明如下:
(一) 報名期間:
1、 一般身分學生: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12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19日。
(二) 報名資格:
1、 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國內各大專校院現正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四年制技術學院已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不包含當年考上尚未就學者、夜校生、進修部學生、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或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 父或母曾於111年1月1日至113年4月8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5) 父或母曾於111年1月1日至113年4月8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6) 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
(7) 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
(8) 長期失業者之子女。
3、 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2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三) 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於即日起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