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為營造「友善家庭」之職場環境,協助公教員工獲取婚、育及照顧高齡親屬相關資源,以提升工作效能及家庭生活品質,特訂定本方案。
貳、推動策略:
一、整合提供員工福利資訊。
二、採使用者付費原則。
三、運用公私協力合作機制,善用民間資源。
參、權責分工: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規劃及執行本方案相關措施。
二、主管機關(含行政院、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及縣(市)議會)、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依本方案推動或協助辦理相關措施。
肆、推動與執行原則:
一、定期瞭解員工對婚、育及照顧高齡親屬措施之需求,並評估其可行性。
二、各機關推動福利服務措施時,得結合現有相關資源規劃辦理。
三、協洽有意願提供相關資源並給予優惠措施之公私部門合作辦理。
四、就規劃推動之福利服務措施,運用多元方式加強宣導,並提供資訊服務。
五、定期檢討福利服務措施辦理成效,及評估員工滿意2度,作為檢討調整現有措施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