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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偵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秘書涉嫌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秘書涉嫌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等案件,業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102年7月29日
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偵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秘書○○及廠商○○等7人涉嫌洩漏工程採購案底價、偽造文書及工程圍標案,業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將秘書○○及廠商○○等7人提起公訴。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於101年6月間辦理「基隆-汐止遠東經貿園區送水管線(一)」工程採購案,因廠商○○工程有限公司許○○報價高於底價,當場表示不願減價,並將押標金領回,嗣經主持人宣布保留決標,秘書○○明知該底價仍應保密,詎竟基於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之犯意,告知○○工程有限公司許○○標價與底價僅差10萬元,使廠商○○工程有限公司因而知悉本件工程底價。
另廠商○○有限公司許○○等6人涉嫌偽造文書及工程圍標等情事,經廉政署於101年11月15日同步搜索○○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住所,扣得相關證物並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本案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業於102年7月8日偵查終結,對秘書○○及廠商○○等7人,分別依刑法第132條第1項、第215條、第216條、第217條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4項、第5項、第6項提起公訴,另○○營造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訴請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之規定科以同法第87條第4項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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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3-08-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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