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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主管決算書

一、本機關主要職掌:
本局依法令規定掌理本市各區之區里行政、自治業務、選舉業務、宗教禮俗、戶政業務、兵員徵集及勤務管理等事項。
二、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施政計畫重點及執行成果:
1. 健全並強化基層組織:辦理里鄰長研習會、里幹事業務研習會、績優資深里鄰長遴選暨表揚活動、志工訓練聯誼暨表揚活動等。
2. 強化「區政管理系統」效能,加強區公所指派專人做好管制與查催工作,督導區政管理系統各類建議案件執行情形。
3. 便民服務貼心化:持續推動各區公所為民服務單一櫃檯暨跨區服務系統之建置及改善,以達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之效。
4. 推行守望相助工作,加強輔導各區里守望相助隊發揮協助治安維護功能及落實里守望相助隊管理業務。
5. 充分利用並活化現有空間,提昇各區里活動中心管理及使用。
6. 輔導各區公所辦理區里小型工程,以充實基層建設。
7. 輔導宗教團體依組織章程召開會議,不定期列席宗教團體各項會議。
8. 輔導及鼓勵登記有案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並適時給予表揚。
9. 推行國民禮儀範例辦理端正禮俗講習、辦理市民聯合婚禮鼓勵婚嫁節約及本市未婚民眾聯誼活動。
10.孔廟忠烈祠管理及祭典,發揚儒家精神及推廣孔廟觀光資源。
11.改善公墓、火化場及生命禮儀管理所之環境與設備及服務,並落實殯葬服務業考核機制。
12.持續開辦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班,並提供新住民單一窗口服務,支持其能於臺灣穩定生活與長期發展。
13.建置跨區印鑑登記、變更及廢止,同性伴侶關係註記,社會局單親爸爸通報機制等功能,以擴大戶政e把罩應用服務系統服務效益,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14.依本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及本市道路名稱整併與門牌整編實施計畫,辦理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作業。
15.役男兵籍調查、徵兵檢查、專檢、複檢、驗退複檢等排檢、役男抽籤、入營徵集、入出境管理、妨害兵役作業。
16.專長、家因及宗教替代役申請及徵集,役男緩徵、延徵、延修審核處理。
17.104年徵集業務榮獲內政部役政署評定為直轄市組第2名。
18.落實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辦理部隊訪視慰問,並加強替代役服勤管理並鼓勵替代役役男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19.104年後備軍人緩召申請作業,榮獲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評鑑為第2名。
20.「104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1號)演習」兵棋推演獲評為優等。
三、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1.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數866,000元,決算數77,569,751元,執行率8,957.25%。主要係104年經釐清財團法人私立台中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違法事由,爰逐案清查102年8月後之違法案件,予以裁處,共計18案,裁罰金額總計76,000,000元,加上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轉正為本局104年度裁罰收入及93-103年度裁罰收入,故決算數與預算數差異較大,尚難以預估實際收入時間及可能收入數額,於未來編列預算時,酌予提高預算數。
2.規費收入:預算數205,632,000元,決算數236,366,205元,執行率114.95%。
主要係都會區喪家對臺中市生命禮儀管所提供之各館禮廳及靈堂等設施較優質,入館亡者人數增加,致規費超收,已於編列105年度預算時調整。
3.財產收入:預算數1,140,000元,決算數2,236,135元,執行率196.15%。主要係:
(1)民政局超收729,826元,主要係大甲城隍廟於103年11月21日向本市租用大甲區岷山段401-7、401-15、401-16、463-9、463-10等共5筆地號市有土地(使用分區屬宗教專用區),並進行前開土地專案讓售程序中,及潭子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案,契約規定得標廠商須繳納有價餘方遠運處理費用,爰廠商依契約規定繳納新臺幣239,700元,屬非預期性之收入。
(2)其他主要係各戶政事務所處理已報廢財產收入,屬非預期性之收入,於未來編列預算時,酌予提高預算數。
4.補助收入:預算數49,238,000元,決算數47,537,000元,執行率96.55%。
5.其他收入:預算數1,500,000元,決算數3,200,258元,執行率213.35%。主要係各戶政事務所自動證照攝影機設置費提高及使用民眾次數不易估計致收入超收,於未來編列預算時,酌予提高預算數。
(二)歲出部分:
1.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預算數420,969,545元,實支數396,337,147元,執行94.15%。
2.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預算數15,612,000元,實支數14,893,608元,執行率95.40%。
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預算數306,311,000元,實支數267,141,602元,執行率87.21%。
4.臺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0,776,000元,實支數10,342,413元,執行率95.98%。
5.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4,590,000元,實支數24,195,972元,執行率98.40%。
6.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35,169,000元,實支數34,520,916元,執行率98.16%。
7.臺中市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9,071,000元,實支數26,376,568元,執行率90.73%。
8.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1,884,000元,實支數40,293,990元,執行率96.20%。
9.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3,323,000元,實支數40,063,098元,執行率92.48%。
10.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36,510,000元,實支數32,788,660元,執行率89.81%。
11.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53,379,000元,實支數49,370,072元,執行率92.49%。
12.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6,638,000元,實支數44,778,213元,執行率96.01%。
13.臺中市后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3,435,000元,實支數13,334,261元,執行率99.25%。
14.臺中市神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5,731,000元,實支數15,383,536元,執行率97.79%。
15.臺中市大雅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3,211,000元,實支數22,642,724元,執行率97.55%。
16.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8,514,000元,實支數27,124,244元,執行率95.13%。
17.臺中市東勢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5,436,000元,實支數14,961,616元,執行率96.93%。
18.臺中市石岡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6,289,000元,實支數5,754,060元,執行率91.49%。
19.臺中市新社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8,495,000元,實支數8,312,315元,執行率97.85%。
20.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50,053,000元,實支數47,584,986元,執行率95.07%。
21.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6,596,000元,實支數16,375,905元,執行率98.67%。
22.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45,680,000元,實支數42,188,418元,執行率92.36%。
23.臺中市烏日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9,062,000元,實支數16,673,642元,執行率87.47%。
24.臺中市清水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3,672,000元,實支數22,000,867元,執行率92.94%。
25.臺中市梧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5,053,000元,實支數14,872,233元,執行率98.80%。
26.臺中市大甲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9,393,000元,實支數17,716,465元,執行率91.35%。
27.臺中市沙鹿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20,693,000元,實支數19,496,487元,執行率94.22%。
28.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8,689,000元,實支數8,200,967元,執行率94.38%。
29.臺中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6,912,000元,實支數6,852,921元,執行率99.15%。
30.臺中市龍井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8,049,000元,實支數16,816,676元,執行率93.17%。
31.臺中市大肚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14,084,000元,實支數12,908,174元,執行率91.65%。
32.臺中市和平區戶政事務所:預算數7,062,000元,實支數6,535,942元,執行率92.55%。
33.統籌科目:公務人員退休給付奉撥實付108,030,882元、公務人員撫卹給付奉撥實付3,239,495元、公務人員各項補助奉撥實付12,676,741元、災害準備金奉撥4,405,945元。
四、財務實況:
(一)預付費用4,769,584元,
1.預付費用-暫付款,係民政局及各區戶政事務所預付費用-本年度預算816,440元。
2.預付費用-墊付款3,953,144元,係辦理智慧節電計畫-汰換節電空調設備,俟105年度預算通過後辦理轉正。
(二)保管款19,999,870元,係保固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約僱人員儲金 (公提)、約僱人員儲金(自提)。代收款4,370,789元,係公保、勞、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費等餘額。代辦經費1,054,366元,係自然人憑證業務及選務工作等經費。
(三)民政局主管歲入保留數共為64,028,991元,101年度432,420元, 102年度293,257元,103年度393,513元,104年度62,909,801元,按年度說明發生原因:
1.生命禮儀管理所:101年度歲入保留數432,420元,盧東海遺屬滯欠規費;改善措施,移由法務部宜蘭執行分署,藉由公權力強制執行催繳。
2.民政局102年度歲入保留數293,257元,係102年度開立之殯葬裁處案件(受處分人:財團法人私立台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目前行政訴訟繫屬中,且已移送行政執行,擬積極催收中。
3.民政局103年度歲入保留數393,513元,係 103年度裁罰案,計有鄭家寶案66,000元、陳偉英案52,500元、陳光平案260,000元、魏美馨案核有債權憑證15,013元,計393,513元尚待催繳,擬積極催收。
4.民政局104年度歲入保留數62,909,801元,係104年度開立之裁處案件(受處分人:財團法人私立台中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共計18案,裁罰金額總計76,000,000元,目前已移送行政執行,2案行政執行署分配繳清、1案分配部分、15案未繳,繳納金額13,090,199元,計62,909,801元尚待催繳,擬積極催收。
(四)民政局主管歲出保留數共計213,554,343元,102年度7,579,410元,103年度62,919,749元,104年度143,055,184元,按年度說明發生原因:
1.民政局102及103年度歲出保留數分別為7,579,410元及62,919,749元,潭子行政園區-潭子聯合辦公大樓102年度保留金額13,783,777元,已完成核銷6,079,411元,註銷124,956元,103年度保留金額100,000,000元,已完成核銷37,080,251元,但因工程採購歷經103年10月13日、11月6日及12月2日三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及高於底價等因素而流廢標,致影響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後續執行進度與經費動支,故續辦契約保留。
2.民政局104年度歲出保留數85,493,015元,係:
(1)訴請中國青年救國團臺中市團務指導委員會返還占用本市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市有土地訴訟案第一審委任律師費,俟第一審判決後,檢附判決書辦理核銷,爰辦理權責保留50,000元。
(2)臺中市新式門牌及巷弄指示牌採購案由力特思股份有限公司承辦,該公司於104年12月15日函報本局履約標的已施作完竣,經本局於同年12月18日實地抽驗驗收合格。復因民眾陳情已申請門牌卻未張貼,為確實查核廠商履約情形,本局訂於105年1月18日及19日再次辦理抽驗,爰需辦理契約保留1,479,415元,並儘速辦理核銷事宜。
(3)潭子行政園區-潭子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案,前歷經103年10月13日、11月6日及12月2日三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及高於底價等因素而流廢標,致影響工程原定執行進度與經費動支,爰辦理契約保留80,000,000元。
(4)災害準備金,係臺中市大安區聯合里民活動中心復建工程、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橋下籃球場圍籬復建工程及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大甲館區服務中心屋頂頂蓋修復工程,於104年度底前決算及105年初驗收,不及於104年底前完成核銷,爰辦理契約保留3,963,600元。
3.生命禮儀管理所:104年度歲出保留數56,795,729元,係:
(1)殯葬業務-業務費為大甲示範公墓鋪平及停車格劃設簡易水土保持申報計畫案57,000元,係辦理簡易水土保持廠商為本案規劃設計廠商,於規劃設計時並未告知本所需辦水土保持及需編列預算辦理,是否有疏失責任,經議會專案小組要求究責,在責任未釐清前,暫不給付相關費用給廠商,爰辦理權責保留。
(2)一般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計有東勢區白鶴亭殯葬設施設置工程等6案56,738,729元,多係受限於水保及環評興辦事業計畫、建築許可及室內裝修執照等,須俟臺中市都市發展局等機關審核通過,始可進行後續辦理;至尚未領取遷葬補償費,可於法定10年內繼續受理申請發放,爰辦理保留。
4.各戶政事務所:104年度歲出保留數766,440元,係分攤104年新(初)編門牌製施作新式門牌期末經費,因民政局於105年1月18日及19日再次辦理抽驗,未及於105年1月15日前核銷完成,爰分攤經費部分亦需辦理契約保留,待民政局驗收完成後再行轉正。
五、其他要點:
(一)各項工作計畫奉准變更之經過情形:
1.民政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344,753,000元,奉准辦理追加預算49,748,000元,追減預算2,130,000元,奉准動支預備金預算28,598,545元,預算變更為420,969,545元。
2.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5,612,000元,奉准辦理經費流用2,000元,預算數仍為15,612,000元。
3.生命禮儀管理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302,195,000元,奉准辦理追加預算1,126,000元,奉准動支預備金預算2,990,000元,預算變更為306,311,000元。
4.后里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3,104,000元,奉准動支各類員工待遇準備331,000元,預算變更為13,435,000元。
5.太平區戶政事務所: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45,680,000元,奉准辦理經費流用12,000元,預算數仍為45,680,000元。
6.餘單位皆依原編列預算數執行。
(二)有關重要統計分析:
全年度民政局主管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1,359,678,000元,追加預算50,874,000元,追減預算2,130,000元,各類員工待遇準備331,000元,預備金預算31,588,545元,總計1,440,341,545元,經常門實付1,079,445,551元,資本門實付 257,393,147元,經資門合計1,336,838,698元,統籌科目預算數128,959,118元,奉撥實付128,353,063元,綜上,104年民政局主管經資門決算數1,465,191,761元,賸餘數104,108,9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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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6-08-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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