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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

● 申請人
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監護宣告者。


● 申辦期限
  隨到隨辦


● 申辦地點
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e-mail信箱帳號 。


● 注意事項
如有任何疑問或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0-117,「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設有專人為您服務解答。
自然人憑證部分憑證作業可由受託人代為辦理服務,除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外,如憑證用戶代碼重設、憑證IC卡停用、憑證IC卡復用、憑證IC卡展期、修改手機號碼、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修改憑證公布狀態,均得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委託代辦除自然人憑證IC卡停用、復用功能因不需插卡操作外,其餘均需攜帶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委託人自然人憑證IC卡、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5
  • 發布日期: 2019-05-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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