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市民暨公教人員聯合婚禮」之報名資格及所需資料為:
一、報名資格:
(一)市民: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未婚人士,其中一方設籍本市。(未年滿二十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一份)。如已辦理結婚登記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公教人員:以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正式編制內未婚人員為限(含技工、工友、駕駛)。
(三)非市民部分:年滿二十歲以上未辦理結婚登記者,其中一方在本市就業。(未年滿二十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一份)
二、相關注意事項及應檢附資料:本案採線上報名,相關報名資訊及期程,核定後公布於本府民政局(http://www.civil.taichung.gov.tw)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