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廉政專區 > 法令宣導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臉書粉絲專頁109年3月2日「廉政倫理規範-參與飲宴應酬」貼文,請踴躍閱覽、分享按讚

公務員參與飲宴應酬 要注意
公務員參與飲宴應酬 要注意

【☝公務員參與 #飲宴應酬 要注意❗】

☀廉政倫理規範愛注意唷 -- Part 1 ✍

👉你知道公務人員參與飲宴應酬有甚麼要注意的嗎❓

公務人員因為承辦業務的關係,與許多民間團體都會有業務上的往來,並且不定時也會有受邀參加社團大會、公會活動之情況,此時應該遵循 #廉政倫理規範 的規定,以增進民眾對公務員廉潔品操的信賴 👍🙆‍

👉公務人員可不可以參加飲宴應酬❓

1⃣首先需要判斷與邀宴者是否具有 #職務上利害關係
➡如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原則上是不可以參加的❌
➡例外在因為公務禮儀確實有必要參加或是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活動,且邀請一般民眾參加的情況下,在簽報長官核准並知會政風單位後即可參加‍✔ 🙆‍👌

2⃣如果沒有職務上利害關係的話,則可以放心參加,但仍然要注意場合及對象,避免造成外界不良觀感;如果飲宴應酬場合與職務或身分顯然不相宜的話,建議仍然避免參加,以免延伸爭議,並且保障公務員自身的權益✔💯

📢📢📢📢 另外更要特別提醒民眾 💬 💬

用心為民服務是公務員的職責,民眾應盡量避免邀約公務員參加飲宴應酬,
只需要給市府的同仁一句暖心的鼓勵及一個大大的讚就可以囉😉💕
正向的互動可以拉近民眾與公務員間的信賴關係,讓市政業務推行更加順利🎉🎉

#富市台中新好生活 #陽光政治清廉城市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都是為您💗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29
  • 發布日期: 2020-05-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81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