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長室:承市長之命令,綜理區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主任秘書室:綜理公所管理事項,代理區長襄助處理區務。
民政課:自治行政、選舉、區級災害防救、區里民活動中心經營管理、環境 衛生宣導、調解服務、國民教育、國民體育、殯葬業務、禮俗宗教、祭祀公業、協辦民防、墓政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
社會課:社會行政、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社區 發展及其他有關社政事項。
農業及建設課:農林漁牧生產、農業推廣、糧食、農情調查、水土保持、地政、協辦動物防疫檢疫業務、社區環境改造、綠美化、公園綠地、土木工程、公共建設、水利、違章建築查報、公寓大廈、區里民活動中心新建、路燈管理維護、工商財稅業務、其他有關經濟建設事項。
人文課:文化藝術、慶典活動、觀光宣導、兵役行政、國民兵組訓、徵兵處理、兵役勤務、後備軍人管理、替代役業務及其他有關文化及役政事項。
秘書室:文書、印信、檔案、庶務、會議、出納、研考、資訊、法制、公共 關係及不屬其他各課室事項。
人事室:關於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關於政風事項。
會計室:關於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