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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鹿區公所

行政組織:
■本所置區長一人,承市長之命,兼受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長之指導監督,綜理區政並指揮所屬員工。
■置主任秘書一人,為幕僚長,承區長之命,襄理區務。
■設民政課、社會課、農業及建設課、公用課、人文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九個課室。
課室職掌:
一、民政課﹕
■自治行政、選舉、區級災害防救、區里民活動中心經營管理、環境衛生宣導、調解服務、國民教育、國民體育、殯葬業務、禮俗宗教、祭祀公業、協辦民防、墓政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
二、社會課:
■社會行政、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全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社區發展及其他有關社政事項。
三、人文課:
■文化藝術、慶典活動、觀光宣導、兵役行政、國民兵組訓、徵兵處理、兵役勤務、後備軍人管理、替代役業務及其他有關文化及役政事項。
四、農業及建設課:
■農林漁牧、農業推廣、糧食、農產運銷、農情調查、水土保持、地政、土木工程、公共建設、水利、違章建築查報、公寓大廈、區里民活動中心新建、協辦動物防疫檢疫業務、工商財稅業務及其他有關基層農政及經濟建設事項。
五、公用課:
■社區環境改造、綠美化、公園綠地、路燈管理維護及其他有關公用事業事項。
六、人事室﹕
■掌理人事管理及人事考核事項。
七、會計室﹕
■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八、政風室﹕
■掌理政風調查、政風行政、政風預防等事項。
九、秘書室:
■文書、印信、檔案、庶務、會議、出納、研考、資訊、法制、公共關係及不屬其他各課、室事項。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0-06
  • 發布日期: 2018-03-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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