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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第13條 (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 業已修正公布!

家庭因素替代役修法重點
家庭因素替代役修法重點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1條、第13條 (涉及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之條件)業於113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並於113年12月27日起(含當日)生效,本次修法重點主要為調整家庭因素替代役家屬年齡申請條件,及修正役男家屬身心障礙程度為中度以上方能申請,與另外新增役男家屬為低收入戶得申請之條件。

詳細法規修正內容請參考附件法規發布公報及修正對照表。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03
  • 發布日期: 2025-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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