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公告道路命名核定生效日期:111年9月21日。
二、本案公告道路名稱為「市民大道一段」之道路,南起祥順路一段,北迄樹德路,長約1725公尺,寬約24公尺,因該道路後續將往北延伸開至旱溪東路(長約990公尺),至道路總長近2769公尺,有實際分段需要,遂以「樹德路」為界分段;樹德路至旱溪東路路段,日後若闢建完成,則命名為「市民大道二段」。
一、本案公告道路命名核定生效日期:111年9月21日。
二、本案公告道路名稱為「市民大道一段」之道路,南起祥順路一段,北迄樹德路,長約1725公尺,寬約24公尺,因該道路後續將往北延伸開至旱溪東路(長約990公尺),至道路總長近2769公尺,有實際分段需要,遂以「樹德路」為界分段;樹德路至旱溪東路路段,日後若闢建完成,則命名為「市民大道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