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中市發展低碳自治條例規定訂定「臺中市宗教場所紙錢減量及集中燃燒辦法」及「臺中市宗教場所低碳認證辦法」,並分別以104年9月21日府授法規字第1040213243號函、107年11月28日府授法規字第1070290233號修正函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