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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統計通報(第080號)

107年我國職業傷害給付80億元,年增2.0

一、依勞動部統計,108年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現金給付計2.6萬人次,較107年減978人次或減3.6%,其中以傷病2.4萬人次(占93.5%)為主,另失能及死亡各為1,456人次(占5.6%)及240人次(占0.9%),與107年相較,分別減716人次、減250人次及減12人次,影響所及,108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千人率2.5‰(平均每千位投保人中約有2.5人次領取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較107年之2.6‰,每千人減少0.1人次。另就職業災害勞工保護補助案件觀察,108年計2,965件,較107年增189件或增6.8%,與103年相較,減2.3%

二、依國際勞工組織(ILO)規範,職業傷害給付範圍涵蓋與工作相關之傷害、疾病、失能及死亡所給予的給付。107年職業傷害給付80億元,較106年增2億元或增2.0%,主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增加所致,與9987億元相較,減少7億元(平均年減1.1%),主因減災有成所致;給付型態向為現金給付高於實物給付,107年占比各為57.6%及42.4%。

三、若依計畫型態觀察,在「社會保險」及「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兩項計畫型態中,職業傷害給付向以前者為大宗,主要提供醫療、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等,107年給付金額72億元(占職業傷害給付90.9%),其中以勞工保險67億元最多(占91.9%);後者則主要提供因公死亡、身障、職災重症或住院生活津貼、慰問金等,107年給付金額7億元(占9.1%);與99年相較,二者8年間各減9億元及增2億元(平均年減1.4%及增3.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勞動部。

附註:

①係為工作場所發生之職業傷害保險給付人次,不含交通事故及職業病。

②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8條之規定提供職災勞工補充性之保障,如請領職業疾病生活津貼、職災遺存障害之失能生活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器具補助、看護補助及勞工死亡家屬補助等。

說明:

1.因四捨五入之故,總計數字容或不等於細項數字之和。

2.本通報每週一至週五發行,並透過網際網路系統同步發送,網址:www.st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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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04
  • 發布日期: 2020-05-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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