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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禮儀管理處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成立沿革
民國 56 年時,臺中市政府選定現址(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 段50 號)為機關用地,興建殯儀館等殯葬設施。民國58年7月1日經臺中市政府府人丙字第37775號令核准成立,相關設施並於58年11月正式完工使用,命名為「臺中市殯儀館」,屬於「乙級殯儀館」。
臺中火化場於民國76 年時建立,服務範圍包括臺中、彰化、南投等縣市。由於設備不斷擴充,且民國87 年「臺中市殯儀館」設備已達甲級殯儀館之建置標準,遂報准由乙級館升級為甲級館,為臺中市政府附屬機關,辦理殯葬事項及公立殯葬設施之管理維護。
88年7月1日配合政府政策,將本市13公墓、納骨堂塔之管理業務併入本館,同時在館內成立專責火化、公墓、納骨堂塔等管理業務之墓政組。提升館內殯葬服務品質,節省喪葬費用並減少民眾利用巷道、騎樓營辦殯葬的情形,使交通、市容、環境衛生得到改善。
89年3月24日起奉准改制為「臺中市殯葬管理所」,因新接管了公墓及納骨堂塔業務,原有殯儀館組織規程及職掌已不符合業務實際狀況,為使權責與業務相符,即同時修正了組織規程和機關名稱。
99年12月25日起因應臺中縣市合併,併合原臺中縣「大甲鎮立殯儀館」及「沙鹿鎮立殯葬管理所」編制人員,另接收大甲殯儀館、大甲火化場、大肚公墓、大肚納骨塔、臺中軍人忠靈祠(大甲鐵砧山)等設施,合併改制新名為「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
臺中市的殯葬發展,以殯儀館設立為起始點,發展迄今已50年,其中又經歷火化場之興建、公墓公園化以及多次的增、修建,讓原有的設施保留效能;臺中市政府本於由「民眾的角度出發」的精神,位統一事權,擴大服務,納併區公所殯葬業務,於105年1月1日再改制為「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改制後的「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下設四室、三課、二館、一分處、五處工作站。分別在28個駐點辦公,各司其職,人力有效運用構成堅強的管理陣容。納增業務將包括承擔本市殯葬業務主管機關的權責,也要概括承接原臺中縣範圍公墓、納骨堂塔所有業務。
本生命禮儀管理處將秉持尊重、關懷、效率之服務精神與便民、廉潔之作業原則,提供市民尊嚴、莊重之優質殯葬環境。
未來政策方向:
一、 環保綠色殯葬:推廣回歸大地多元葬法,以樹葬、植存、海陸拋撒的環保葬法,減縮土葬用地、減少納骨堂增建,以現有納骨空間輪用,配合綠色環保多元葬法,不用增加殯葬用地,還可增加可開發利用空間。
二、 環保殯葬設施:在管理領域及操作空間,配合都市景觀,進行殯葬設施環保化和綠美化,以完善的空污、廢水、廢氣、噪音處理設備。火化爐也將改用天然氣來代替柴油,以減少空氣汙染,未來也將直接採用伏地堡形式的火化設備,來避免產生設施嫌惡和空間違和感。
三、 環保永恆歸宿:早期因械鬥、戰爭、路倒或近期工程開發所產生之無主骨灰骸和一些沒來得及初生的天使寶寶,分別規劃骨灰儲存萬寶盆和可愛天使萬寶盆,並設置紀念碑,讓他們在天堂得到恆久歸宿。
四、 環保禮俗教育:邀請殯葬禮儀業者、風水勘與老師、造墓人等對一般民眾有指向能力的導引者,透過召集、約見、參與年會、行政系統教育宣導等方式,進行前瞻型教育,予以適當行政指導,一方面可以逐步減少違法行為,一方面進行推廣新思維執業再教育,幫助政府推動新殯葬政策。另一方面,加強取締查處私地濫葬,公墓則朝逐步禁葬、廢墓、清理、開發為市民休閒綠化用地發展。同時也要教育社會大眾:身後終歸要還諸大地,回歸自然…只有愛留人間
~ 世間難得圓滿;離開不帶缺憾 ~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4-07
  • 發布日期: 2018-03-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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