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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航局宣導「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之相關規範

一、近期發生松山機場周邊發生施放煙火或疑似信號彈物品,影響航機起降事件。為使大眾更易瞭解該禁止及限制範圍,交通部民航局已於網站公布依民用航空法第34條劃定公告之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之各式圖檔,包括範圍座標(Excel檔)、弧線方程式(EXE檔)、範圍圖(KML檔)、CAD成果套繪圖(DWG檔、PDF檔)及地理資訊系統交換格式(SHP檔)(交通部民航局網站首頁/無人機專區/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含空拍機及遙控無人機)/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圖資),請自行下載使用。

二、請務必於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前,確認施放地點是否合宜,避免後續非法施放行為,進而影響飛航安全及因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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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11-26
  • 發布日期: 2019-1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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