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國人遺產拋棄繼承人中女性占56.2%
一、 根據財政部統計,我國107年遺產稅實徵案件①計9,045件,其中男性被繼承人5,749件,占63.6%,女性占比則為36.4%,各較97年減少及增加8.7個百分點,顯示遺產稅雖仍以男性被繼承人居多數,惟兩性差距逐漸縮小,107年27.2個百分點,較97年減少17.4個百分點;另就實徵案件遺產總額觀察,107年女性被繼承人占27.2%,較97年增7.0個百分點,惟仍遠低於男性。
二、 民法雖明文規定兩性具平等繼承財產權利,惟女性卻常因傳統風俗習慣行使拋棄繼承。107年遺產拋棄繼承者②5.6萬人,其中女性3.2萬人,占56.2%,較106年略降,較97年則減4.6個百分點,兩性差距由97年21.6個百分點,降至107年12.4個百分點。
三、 另觀察贈與稅申報之受贈者①,107年女性占39.6%,較106年增1.3個百分點,與97年相較則減少0.3個百分點,近10年(97至107年)女性占比介於37.9~41.2%,變動不大,仍遠較男性低17.6~24.2個百分點。
資料來源:財政部。
附註:
①遺產稅實徵案件依實徵日期統計,贈與受贈者依贈與稅申辦時間統計,均不含非本國人及非自然人。
②依被繼承人遺產稅稅籍資料與共繼人資料,按被繼承人死亡時間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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