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6月4日103年度司字第46號、103年度聲字第423號民事裁定:(1)百齡管理會之清算人黃重義、陳炳復、李欣芳、程儀賢應予解任。(2)選派臺中市政府為百齡管理會之清算人。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9月11日104年度抗字第177號民事裁定:抗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