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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規定:不得預售、使用年限7年、承租人不得私自轉租、分租或將租賃權轉讓他人及頂替他人使用。

1.本府82年12月1日82府社行字第139042號函。
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為投資興辦本市第一花園公墓即將開始營運墳墓各項收費標準送本府核定案。
2.本府83年6月15日83府社行字第71175號函。
重新核定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承租本市第一花園公墓營運墳墓各項收費標準之「維護費」、「管理費」改以七年核算。
3.本府84年11月14日84府社行字第154936號函。
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函請向本府承租經管之第一花園公墓,其「墓基使用許可證」證明文件委由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逕行核發暨墓基使用費准予免繳入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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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5-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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