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府112年度代為讓售本市神岡區神林段800地號土地。
依據: 地籍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37條、第38條第1項、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第1項及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次代為讓售標的:
(一)地號:神岡區神林段0800-0000地號
(二)登記日期:民國82年6月16日
(三)登記原因:地籍圖重測
(四)面積:1,370.21平方公尺
(五)民國107年1月公告土地現值:5,800元/平方公尺
(六)其他登記事項:重測前神岡段405地號
二、本案申請人之相關資料:
(一)名稱:社團法人臺中市神岡區庄前六張福德信仰發展協會
(二)所在地:臺中市神岡區庄前里三民南路287號
(三)負責人:理事長陳俊元
三、公告起訖日期:自民國112年10月4日起至113年1月3日止共3個月。
四、依本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略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登記機關應以書面駁回: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權利關係人間涉有私權爭執;另第9條第1項規定:土地權利關係人於公告期間內,得以書面向該管登記機關(本市豐原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並應檢附證明文件;經該管登記機關審查屬土地權利爭執者,應移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本府民政局)調處。
五、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依本條例第37條規定,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代為讓售旨揭土地予申請人,通知依限繳納價款並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