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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危安案例(中)

一、清潔車輛操作疏失肇事案件
★案例:
  ○○縣(市)清潔隊員○○○於某年間上午隨車至工作地點某大樓地下一樓收運資源回收物,司機○○○發現同事須搬運之玻璃瓶罐較重,好心開車從地下一樓平台往後倒退,由於其停放垃圾車在斜坡道上,卻僅拉起手煞車後,即下車協助搬運,未料該垃圾車疑因所載物品過重致車輛往後滑行,造成位於車輛後方之李員閃避不及遭受撞擊,經送新店耕莘醫院急救,不幸因顱內出血及肋骨骨折引發血胸,於當日下午死亡。
研析:清潔車出勤期間因車輛載重較重,車輛停放於斜坡處應採取輪擋措施,且駕駛勿離開駕駛座,以免導致車輛向後滑行肇事。
二、公務車肇事保險額度不足賠償
★案例:
  某年5月○○縣府工務局一輛公務車出勤時,不慎撞死一名騎單車8旬老翁,經和解賠償280萬元,其中200萬元由強制責任險理賠,另80萬元因肇事的駕駛無力負擔,由該局主管共同樂捐協助分攤。
研析:建議該局所屬市府應統合所屬機關公務車,再由市府統一投保,以數量優勢提高保障。
三、消防車駕駛酒駕肇事案件
★案例:
  某年4月20日下午3時4分,○○政府消防局○○分隊隊員受理○○國中學生受傷申請救護案,途中酒駕肇事撞擊電線桿,造成隨車役男死亡,該隊隊員經○○警察局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刑責。該隊隊員經該局依違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2項規定,以違反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予以停職,其他相關管理長官予以註記劣蹟或申誡等處分。
研析:身為公務員應知法守法,除執行公務應遵守相關規定外,更應嚴禁於執行公務期間飲酒。
四、救護車執勤闖紅燈肇事案件
★案例:
  ○○市消防局○○分隊救護車載送病人途中闖紅燈,撞擊小客車肇事,被害人請求國家賠償。經○○地院認為救護車有道路優先使用權,但不是絕對路權,救護車執行勤務時,駕駛仍有遵守相關規定的注意義務,因本案係執行公務,是以判決該消防局賠償18萬元。
研析:救護車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規範之特種車,救護車駕駛仍有遵守相關規定之注意義務。
五、消防車行進不慎肇事案件
★案例:
  ○○縣一輛水庫消防車完成打火任務後,回程於準備右轉時不慎撞到右前方欲直行之騎乘摩托車的一對80多歲老夫妻,造成1死1重傷的悲劇。
研析:本案疑因水庫消防車載運用水後,車身重量增加,右轉時有視線死角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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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生活安全,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19
  • 發布日期: 2015-07-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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