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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不肖業者假借天然氣管線安全檢查名義推銷天然氣相關器材

不肖業者假借天然氣管線安全檢查名義推銷天然氣相關
器材,請市民提高警覺謹防受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新聞稿102.7.29
有關臺中市豐原區上週六民眾接獲自稱「欣彰」公司安檢人員到府檢測瓦斯管線,儀器靠近瓦斯爐台發出「嗶、嗶」警訊聲,該安檢人員事後推銷瓦斯自動遮斷保險開關,安裝加器材共2700元,事後卻發現該安檢人員並非「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而是「欣彰天然瓦斯管線有限公司」的人,質疑該安檢人員「假安檢、真銷售」。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近來亦接獲數件民眾反映有不肖業者假借天然氣管線安檢名義進入用戶家中以天然氣管線漏氣需更換天然氣相關器材為由詐騙,造成用戶錢財損失之事件,經濟發展局呼籲市民提高警覺謹防受騙。
天然氣事業法為維護天然氣用戶安全,要求各天然氣公司對用戶天然氣管線及設備每2年至少應實施安全檢查1次,並於安全檢查前寄發通知單指名通知個別用戶,再由配帶各天然氣公司服務證之檢查人員依時前往;該項安全檢查不收取任何費用,並依規定不得有推廣、銷售商品之行為。惟若表內之管線、零件及開關(屬用戶負責維修)部份需更換時,用戶可選擇自行委託合格「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可至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服務系統-經濟發展局-更多資訊-公用事業科查詢)維修或委託天然氣公司代為更換,更換器材等相關費用併入次期天然氣收費單計收。

經濟發展局呼籲用戶於接獲到府安全檢查書面通知時,如有疑問請利用天然氣收費單所列聯絡服務電話與供氣天然氣公司聯繫確認,並可要求檢查人員出示識別證、用戶登記戶名、表號等資料核對無誤後再配合接受檢查,如不慎有發生現場付現之情形,切記要取得收據、發票等相關憑證。此類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倘業者拒不接受時,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民眾並於發現不法情事時,請立即聯繫當地派出所、警察局處理或通報里辦公室告知里民提高警覺。
本市3家天然氣公司及相關防詐騙窗口如下表:
公司名稱 電 話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04-23139999
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南投營業處049-2563002#231
台中營業處04-24924760
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營業所 04-7322101
豐原營業所 04-25263127
台中港營業所 04-26623497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04-22289111#31411
防詐騙專線 165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3-08-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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