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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統計通報(第065號)

104 年我國製造業附加價值率提高至28.5%
一、「附加價值」係指企業生產總額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之原物料及半成品等成本後之價值,「附加價值率」即附加價值占生產總額比重,代表每生產1 單位產品,所創造新增價值的能力。
二、104 年我國製造業附加價值率28.5%,為92年(91 年為29.2%)來最高,主因國際農工原料價格下跌,原物料投入成本降低,加以企業不斷研發創新,提升產品附加價值所致。
三、與主要國家比較,我國因產業特性偏向代工或側重零組件生產,製造業附加價值率相較深耕研發的美、日為低,與南韓則相仿。
四、104 年製造業創造附加價值5 兆60 億元,各中業占比以電子零組件占36.2%最高,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占11.8%居次、化學材料及金屬製品則各占6.0%及5.3%;前10 大中業附加價值率較高之前4 名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附加價值率42.2%)、電子零組件(38.4%)、金屬製品(30.5%)及電力設備(28.1%),至於基本金屬、化學材料、石油煤製品及食品則因耗用原材物料比重較高,附加價值率相對較低。與103 年相比,104 年製造業附加價值率提升3.4 個百分點,其中石油及煤製品、化學材料等上游產業受惠於油價處於低檔,分別增8.4 及5.5 個百分點,增幅最大。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美國經濟分析局(BEA)、日本內閣府及The Bank of Korea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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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09
  • 發布日期: 2017-04-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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