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民政業務 > 公務統計專區 > 統計資料 > 會計室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00年度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單位決算書

總說明
一、 本機關主要職掌:
本局依法令規定掌理本市各區之區里行政、自治業務、選舉業務、宗教禮俗、戶政業務、兵員徵集及勤務管理等事項。
二、施政計畫實施狀況及績效:
(一)施政計畫重點及執行成果:
1.建立「區政管理系統」,提昇建議案執行率:
(1)開發網際網路「區政管理系統」,並推展至全市 29 區公所,藉由「區政管理系統」相關機制及處理流程之控管,達到提昇處理效率之功能,同時方便追蹤後續處理情形。
(2)里幹事每日下午(上午集中區公所辦公)應下里服務,對民眾建議及具有時效性之工作事項應即時陳報,以維民眾權益。
2.健全並強化基層組織:
(1)辦理基層幹部及工作人員研習會,以充實基層人員專業知識與素養,並進而提昇工作效率;配合課程之安排,使里鄰長了解市政現況,將市政傳達至一般民眾。
(2)各區遴選資深、績優里鄰長及績優民政人員並公開表揚,以激勵基層員工士氣。
(3)藉由制度化的教育訓練,提昇志工服務品質,落實保障被服務者權益。
3.區里行政區域調整及里鄰編組調整:
(1)配合臺中市改制升格為直轄市,重新訂定「里鄰編組及區域調整自治條例」以符現況。
(2)現行里、鄰之編組亦配合法規訂定而逐步調整之。
4.活絡民政家族情感交流與聯繫:
(1)規劃辦理民政家族聯誼座談會等活動,俾提升同仁們之間溝通的默契及行政效能,促進經驗交流及分享,維繫彼此情感。
(2)辦理本市各區民政志工活動觀摩,發揮志工團隊精神,展現活力與各隊特色,提供聯誼互動機會,並宣導志工服務精神,倡導正當休閒活動,使本市民政志工有展現才華、培養群性、肯定自我的機會。此外,為感謝志工們熱心的參與與付出,每年辦理表揚聯誼活動,慰問其辛勞。
5.便民服務貼心化:
(1)以顧客導向為概念,規劃設置單一櫃檯,以達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之效。
(2)建置里辦公處多功能服務櫃檯,配合熱心服務之里長,於里辦公處設置多功能服務櫃檯。
6.賡續輔導各區聯合辦公廳舍之規劃,藉以提昇行政效能。
7.運用並活化既有空間,開拓里活動中心的多元化。
8.輔導宗教團體依組織章程召開會議,不定期列席宗教團體各項會議。
9.輔導及鼓勵登記有案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
10.推行國民禮儀範例辦理端正禮俗講習及辦理市民聯合婚禮鼓勵婚嫁節約。
11.孔廟忠烈祠管理及祭典。
12.改善公墓火葬場及生命禮儀管理所之環境與設備及服務。
13.積極制定相關殯葬法令,以供遵循。
14.促進族群融合,加強外籍與大陸配偶輔導工作。
15.維護用路人權益,執行統一道路命名。
16.推動戶政便民措施,精進服務品質。
17.強化戶役政資訊系統。
18.役男兵籍調查作業、役男體檢、專檢、複檢、驗退複檢等排檢、役男抽籤處理。
19 入營徵集作業、役男入出境管理、妨害兵役作業。
20.受理專長、家因及宗教替代役申請及徵集。
21.役男緩徵、延徵、延修審核處理、免役、禁役審核發證。
22.落實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關懷貧困徵屬。
23.關心在營服役役男,辦理部隊訪視慰問。
24.加強替代役服勤管理並鼓勵替代役役男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25.辦理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及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宣導活動。
(二)各項工作計畫實施情形:(應說明工作計畫實施成果及執行完成程度,進度落後達 20%以上者,應敘明原因及改善措施)(主管決算本項可省略不列。)
三、預算執行概況:(歲入超、短收暨歲出經費賸餘,與預算數差異 20%以上者,及預算未執行原因,應具體列舉說明)
(一)歲入部分:
1.罰鍰及賠償收入-罰金罰鍰及怠金:預算數 100,000 元,決算數 112,705 元,計超收12,705 元,占 12.705%,係落實殯葬業務收取濫葬罰鍰所致。
2.財產收入-財產孳息: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17,629 元,計超收 17,629 元,主要係保管款專戶利息及房屋津貼解繳市庫所致。
3.廢舊物資售價-廢舊物資售價:預算數 0 元,決算數 39,450 元,計超收 39,450 元,主要係變賣報廢財物所得等繳庫所致。
4.補助收入-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數 62,595,000 元,決算數 59,066,847 元,短收3,528,153 元,占 5.64%,係因役男家屬生活扶助案件數無法精確預估,賸餘經費繳回內政部役政署所致。
5.其他收入-雜項收入:預算數:0 元,決算數 5,408,197 元,計超收 5,408,197 元。主要原因為沒入市議員及里長候選人選舉保證金及採購案件逾期收取違約金所致。
(二)歲出部分:
1.一般行政-行政管理:預算數 117,884,000 元,實支數 90,595,958 元,執行率 76.85%。
主要原因係因縣市合併初期正式及臨時人員未補實前之薪資剩餘及各項業務撙節支出所致。
2.區里行政-區政監督及里鄰組織:預算數 31,181,586 元,實支數 30,428,621 元,執行率 97.59%。
3.自治業務-自治業務管理:預算數 10,340,000 元,實支數 4,562,898 元,執行率 44.13%。主要原因係因補選人數無法正確預估,100 年度辦理 6 個里里長補選,其中 4 個里均為 2個里合併補選投票,有 3 個里補選投票在 12 月,適逢辦理第 8 屆立法委員與第 13 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在選舉經費共同支應及各項業務撙節支出下產生節餘款。
4.宗教禮俗-宗教禮俗業務:預算數 6,954,000 元,實支數 6,511,185 元,執行率 93.63%。
5.戶政業務-戶政業務:預算數 50,100,000 元,實支數 49,552,467 元,執行率 98.91%。
6.兵員徵集-兵員徵集業務:預算數共 34,906,000 元,實支數 34,731,212 元,執行率99.50%。
7.勤務管理-勤務管理業務:預算數 70,037,000 元,實支數 57,363,279 元,執行率 81.90%。
8.第一預備金-第一預備金:奉核動支 5,369,435 元,賸餘 30,565元。
9.一般建築及設備-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數 6,036,437 元,實支6,033,780 元,執行率 99.96%。
10.公務人員退休給付:奉撥實付 7,518,205 元。
11.公務人員撫卹給付:奉撥實付 482,967 元。
12.公務人員各項補助:奉撥實付 1,850,935 元。
四、財務實況:
(一)押金、預付各項費用皆已結清。
(二)保管款 1,516,567 元,項目為押標金 76,500 元、保固保證金 196,552 元、履約保證金1,087,201 元、約僱人員儲金(公提)78,174 元、約僱人員儲金(自提)78,140 元。
代收款 1,017,515 元,項目為公保、勞、健保費等餘額。
代辦經費 1,095,130 元,項目為行政院勞委會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經費尚未執行完畢。
(三)歲出保留數應按年度說明發生原因 100 年度歲出保留數15,000,000 元,係內政部補助本市大甲區公所(原臺中縣大甲鎮公
所)辦理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 2 期計畫-第二納骨堂及殯儀館增設小靈堂、禮廳等設置工程尚未完工,故辦理保留。
五、其他要點:
(一)各項工作計畫奉准變更之經過情形:
1.一般行政-行政管理,原編列預算 116,909,000 元,奉准動支第二預備金 975,000 元,辦理「2012 文化城手札委外印製採購案」,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 117,884,000 元。
2.區里行政-區政監督及里鄰組織,原預算編列 24,643,000 元,奉准動支第一預備金共2,599,998 元,動用項目為「委託各區公所印製新年文宣」;奉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共3,938,588 元,動用項目為「補助區公所辦理 100 年度區運動會」3,422,588 元、「辦理區里相關活動」100,000 元、「辦理臺中市區政諮詢委員等人員活動外套採購案」
416,000 元。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 31,181,586 元。
3.自治業務-自治業務管理,原預算編列 1,350,000 元,奉准動支第一預備金共 90,000元,辦理「臺中市政府市政業務行銷計畫」,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 1,440,000 元。
4.禮俗宗教-禮俗宗教業務,原預算編列 6,631,000 元,奉准動支第一預備金 323,000 元,辦理「臺中市 100 年度宗教團體表揚及負責人聯誼座談餐會」,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1,440,000 元。
5.戶政業務-戶政業務,原預算編列 50,160,000 元,奉准辦理第一次追減預算 60,000 元。
本市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經費,補助單位內政部因立法院審查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遭刪減部分金額,由原補助 940,000 元調整為 880,000 元,爰簽奉市長核准辦理追減預算,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 50,100,000 元。
6.兵員徵集-兵員徵集業務,原預算編列 32,706,000 元,奉准動支第二預備金 2,200,000元,辦理「入營役男徵集宣導品」採購,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 34,906,000 元。
7.勤務管理-勤務管理業務,原預算編列 66,652,000 元,奉准辦理第一次追加預算數2,385,000 元,係辦理原臺中縣 99 年度服兵役役男家屬各項扶(慰)補助經費,內政部役政署增撥 2,385,000 元先行墊付案需納入第一次追加預算辦理轉正;奉准動支第一預備金新臺幣 1,000,000 元,辦理「100 年度役男入營輸送經費」。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 70,037,000 元。
8.第一預備金-第一預備金:原預算編列 5,400,000 元,奉核動支5,369,435 元歸墊各項工作計畫科目,賸餘 30,565 元。
9.一般建築及設備-一般建築及設備,原預算編列 1,680,000 元,奉准辦理第一次追加預算數 3,000,000 元,係內政部補助原臺中縣大甲鎮公所辦理火化場火化爐具購置工程補助款先行墊付案需納入第一次追加預算辦理轉正;奉准動支第一預備金 1,356,437元,辦理「電腦相關軟硬體設備採購」。工作計畫預算變更為 6,036,437 元。
(二)有關重要統計分析:
全年度原預算數編列經資門 315,031,000 元,追加(減)預算5,325,000 元,預備金預算7,113,588 元,總計 327,469,588 元,經常門實付 273,745,620 元,資本門實付 6,033,780元,經資門合計 279,779,400 元,統籌科目另奉撥實付 9,852,107 元,綜上,100 年單位經資門決算數 289,631,507 元,賸餘數 47,690,188 元。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2-20
  • 發布日期: 2015-01-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14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