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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區居民黃○○函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案。

臺中市東勢區戶政事務所特殊案例分析

案由

本區居民黃○○函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案。

事實經過

本案係本所清查本區90歲以上人口現況查訪之後續追蹤案件 。經多方查證,該員未居住本轄、而處於生死不明之狀態。

 

問題分析

1.黃○○,民國3年生,於民國5073日遷入本轄。

2.戶籍記載自8571日戶役政資料電腦化作後即未有異動。

3.94
年全面換發身分證無該員記錄。

4.經詢問里長及周遭居民,該員未居住本轄、也未領取每年重陽敬老金。

5.查詢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資料該員無任何入出境記錄。

6.依法務部90226日法90檢字第006656號函示,除利害關係人得聲請為死亡宣告外,檢察官亦得聲請之。

7.有鑑於黃員在臺並無親屬,無人代為辦理死亡宣告等相關事宜,為維戶籍資料之正確性,查證完成後依法務部函示,由本所檢送相關資料,函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

處理情形

1.基於人口動態為政府施政之依據,本所依權責於10091日依內政部991129日臺內警字第0990872396號函示,請東勢分局惠於協尋並列為失蹤人口。

2.本所通報人至轄區警察機關東勢分局作筆錄具結失蹤人口案件。

3.
依里長證明資料顯示,該員年滿80歲以上,失蹤已屆3年;故本所於922日檢附(1).戶籍資料(2).里長證明書(3).東勢派出所受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4).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入出境記錄表、(5)90歲人口清查表等文件當佐證資料,函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王員死亡之宣告,並副知警察機關。

4.本所於101831日接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死亡宣告確定書後據以辦理死亡登記,並登錄內政部戶役政系統。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8-19
  • 發布日期: 2012-11-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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