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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選派臺中市政府為百齡管理會之清算人

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6月4日103年度司字第46號、103年度聲字第423號民事裁定:
(1)百齡管理會之清算人黃重義、陳炳復、李欣芳、程儀賢應予解任。
(2)選派臺中市政府為百齡管理會之清算人。
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9月11日104年度抗字第177號民事裁定:抗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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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5-09-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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