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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齡管理會清算情形

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9月5日民事裁定-清算人陳富雄應予解任。
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2月5日中院彥非參101司聲1551字第14726號函-百齡管理會清算人確為黃重義無誤。
3.百齡管理會102年4月17日催告債權人行使債權-民時新聞報102年4月17日全國分類廣告10版。
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6月26日民事裁定-清算人黃重義因聲請延展清算完結事件,違反清算完結之規定,處罰鍰新臺幣壹萬元。
5.百齡管理會103年6月27日報告書-帳冊資料音前董事佔有拒不交還、帳戶無餘額可供移交、請求撤銷民政局強制管理等。
6.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9月23日民事裁定-百齡管理會清算准自103年9月21日起展期至104人3月21日止完結清算。
7.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12月19日中院東民優103司46字第1030138908號函-貴法人依最近一次登記(97年7月16日)董事為陳富雄、湯廷沐、高海翔即高海秋、陳敏聰、李欣芳、陳炳復、黃重義,於99年7月15日經臺中市政府撤銷設立許可後,即進入清算程序,全體董事為法定清算人,董事職權均已不得行使,財團法人亦無社員總會可言,召開董事會議推選清算人並不合法,查陳富雄業經本院裁定解任清算人,賸餘湯廷沐等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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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5-02-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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