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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齡管理會93年詐欺案-百齡管理會83年起與第三人開發、經費未入帳等事實。

1.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1年9月12日中檢盛恭91偵14949字第63299號函-檢送91年度偵字第14949號侵占、詐欺等案起訴書。
2.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093.03.16。
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3上易512刑事判決。判決書理由「…惟公訴人提出之前開(1)至(4)之論據,僅足說明被告甲○○收取之款項,未存入百齡福利會之帳戶,反存入被告甲○○或被告乙○○之戶頭內之客觀事實,尚不得謂有此客觀事實即有主觀上之不法所有意圖,仍須參酌被告乙○○、甲○○與百齡福利會間之關係加以判斷。」爰百齡管理會83年起與第三人開發、經費未入帳等,均為事實。
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3聲再176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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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7-12-01
  • 發布日期: 2015-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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